“你绝对是在开玩笑吧,什么结婚,叶凌他爱你爱得傻乎乎地……”曹政越说越没底气,结结巴巴:“怎么可能嘛?”
大家都觉得不可能啊。
“是不是,跟老太太的病有关?”闫振军突然想到,前阵子似乎有传言说,庄秋回来过。
“嗯,我姐回来了,是我自己自作孽。”庄旭然笑了笑,很遗憾,原本可以继续相安无事下去的,是他自己贪心,太过得意忘形。
“旭然,不想笑就别笑。”真以为他心里好受吗?谁不知道他难过,这个为爱情可以拼命的人,他会好受吗?
“没事,都过去这么多天了。”庄旭然絮絮叨叨地说:“幸好最近半年也都是忙忙碌碌的,他陪我的时间不多,我比较习惯了。要是去年突然跟他分手,我可能真的不习惯。”
“别骗自己,真的习惯吗?”别说是谁,连曹政这种神经粗的人,看着都鼻子发酸。
“习惯的。”
也就是生活中突然少了个人而已么。
抽离的瞬间,当然很疼……
大家伙沉默片刻,无从安慰起。
“好了,先吃饭吧,吃饭吃饭。”
看见庄旭然有一口没一口地吃着,几个人都发现一个问题,这个人好像又瘦了。
跟叶凌在一起的时候,似乎比从前胖了不少,看起来总算有点肉。
最近有一阵子没见面,感觉他瘦得离谱。
“旭然,你这叫习惯吗?你根本就不习惯。”
每个人都清楚,和叶凌分手的结果,其实他接受不来。
“走,我们陪你去喝一杯吧,有事别闷在心里,也不用假装自己很好,我们都……都知道你的。”
知道他们的从头到尾,从不爱到爱,到深爱。
这辈子真的不会再有一个人可以像叶凌一样,能对庄旭然造成这么大的影响。
以至于他活在回忆里,从来都没有想过要走出来。
“那我跟你们说吧,我确实不习惯……”坐在酒吧的沙发上,庄旭然抱着膝盖,手里拿着酒杯,他给朋友说很多,自己的回忆,叶凌的好:“其实他对我很好,他最忙的一年里,也没有忽略过我。他每次忙完都觉得对不起我,让我受委屈了。然后任我欺负,对我百依百顺,跟孙子似的。呵呵,很傻对不对,明明他在帮我打工,这么辛苦,他除了每个月那点工资,什么都没有拿到。”
“因为爱你,所以他不计较付出吧。”闫振军点头说,与朋友一同倾听这些倾诉。
“是很爱我,他晚上会说梦话,呵……”想到叶凌说梦话的内容,庄旭然的笑容灿烂了一下,仅此而已,很快就沉寂了:“他是个傻子,木头脑袋,思想跟外星人一样奇葩。我特么就奇怪,我为什么会这么喜欢他,凭什么?”
眼睛红了红,他给了自己答案:“可我就是喜欢,无可救药地喜欢。甚至现在也还是疯狂地想,如果他愿意的话,我就抛弃一切跟他走。”
“旭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