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来的一段时间,宋默没有再更多关注皮皮兽和土豆田的问题。
加兰德传来消息,各地的销售点已经确定,店铺也陆续找好了,宋默建议的广告也打了出去。前期的投入让矮人有些肉痛,不过效果十分显著。一些供货商以及小商队,已经开始和加兰德商队接洽。甚至有当地的一些贵族在看到加兰德打出的广告后,对此表示出了浓厚的兴趣。
这些在宋默意料中的事情,却让加兰德喜出望外。矮人表示,他还是第一次和贵族老爷当面谈生意。以往接待矮人的,顶天是个管事而已。
宋默看完加兰德的信,郁闷的问自己的管家,“难道我不是贵族吗?”
老约翰:“……您的确是个贵族。”
“回答这个问题需要考虑这么长时间吗?”
“……”
“算了,当我没问。”
被加兰德和管家老约翰双重打击过后,宋默化悲愤为力量,全身心的投入到了伟大的教育事业当中。
在地下城堡里工作的人,每次路过,都能看到领主和地精侏儒们,人手一本小册子,在房间里举着册子,喊着口号,开始是领主喊一句,大家喊一句,接着就是领主和大家一起喊,喊到最后,绿皮的地精都喊成了红皮,红皮的地精在大家羡慕的目光中,被领主好一顿表扬,掌声顿时响起,整个场面颇为壮观。不说房间里的人,就连路过的人,都能感受到那种火热的气氛,激昂的斗志,以及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顽强精神!
这种热火朝天的势头让瑞斯和杰里斯都感到好奇,在好奇的听完一节“培训课”之后,两人不约而同的产生了一个想法,这真的不是在宣扬某个宗教的教义吗?
事实上,宋某人的培训课,已经不是宗教能够HOLD住的了,就算光明大主教到场,也只能甘拜下风。估计只有地球某XX组织,或者某X教组织,才有可能拼一拼了……
“砍价不要紧,挑剔没关系,顾客是上帝,上帝有金币!”,“
红色封皮的销售小册子地精侏儒人手一本,二十字的销售箴言就写在小册子的第一页。虽然字体不太好看,却让所有捧着小册子的人奉为真理。这本由宋默格里兰亲自撰写的小册子,被地精和侏儒共同命名为“红宝书”。
听到这三个字,宋默立时汗如雨下。
册子可以有,“红宝书”什么的,真的不能有!
除此之外,还有件事让宋默十分介怀,杰里斯听完他的培训课之后,就没了兴趣,瑞斯却把他召唤来的五十个魔族,都塞进了课堂里。
宋默站在临时搭建的讲台上,握着教鞭,看着下面整齐排排坐的五十个黑斗篷,额头冒起一排青筋。
特马地插班插得这么嚣张,经过他的同意了吗?!
特马地插班倒是可以,学费交了吗?!
特马地不交学费就想旁听,有那么好的事情吗?!
特马地光明大陆可没有九年义务制教育!
靠之,当他宋某人好欺负吗?!
“梅尔斯大人说,他和领主大人您都已经是这样那样的关系了,完全是一家人了,就不需要计较那么多了。”
噼啪一声,宋默的理智彻底断弦了。
关系你妹!一家人你大爷!
宋默甩掉教鞭扛起步枪,头顶冒火,气冲冲的去找某个魔族算账了。几分钟后,地下城堡里传出了一阵爆豆似的枪声,课堂里的众人等了一会,见枪声没有停止的迹象,作为“班长”的乔比斯咳嗽一声,走上讲台,高举“红宝书”,大声说道:“领主大人暂时不会回来,来,大家先一起喊喊口号清清嗓子吧!”
地精侏儒再度群情激昂,第一次听课的魔族们面面相觑,他们产生了和瑞斯一样的疑惑,这真的不是某个新兴的教派组织吗?
在培训期间,宋默特地抽时间为自己的杂牌军进行了换装。
既然要做,就要做到最好。在换装这件事上,宋默难得大方了一回。矮人兄弟根据他的要求为男人们量身打造了盔甲,比起钢片似的铠甲,更加轻便,样子也很漂亮,防护能力更是一流。除了盔甲,宋默还特地“设计”了一整套军装,上衣长裤武装带军靴全齐了,连大檐帽都画了出来。宋默对自己画出来的军装样式十分满意,旁人却看得一头雾水,第一次看到大檐帽的哈洛德和图罗问了同样的问题:“这是什么?是为了搏斗中用来戳敌人脑袋吗?”
宋默:“……”
本地土著的审美观彻底打击了宋大领主的积极性,但却没让他打消把军装做出来的念头。只是在布料上犯了难。加兰德的到来为他解决了难题,夏多的绿萝布,成为了最好的选择。堆在仓库里的野猪皮是最好的武装带制作材料,手掌宽的皮带,加上特别设计的枪套和子弹袋,成品的上身效果好的超乎宋默的想象。
军装本来就是为了彰显男人们的威武和气势,穿在身高够高,肌肉够棒的壮汉们身上,更让人觉得赏心悦目。
看着腰板挺直,扛枪列队的男人们,宋默激动得想蹦高,轻骑兵弱爆了,重骑兵算个鸟,老子这才叫新时代的军队!军队中的精英!精英中的原子弹!
男人们对身上的军装也十分满意,几年难得穿一套新衣服,领主大人连鞋子腰带都给发,还不要钱,真是好人啊!
87、第八十七章 ...
一个月的时间转瞬即逝。
受过培训的地精和侏儒对宋默的忠诚度再度提高五十个百分点,虽说宋大领主没打算搞个人崇拜什么的,但人品太好,没办法啊。人家硬要崇拜他,总不能拽着领子说:“不许崇拜老子,否则老子咬你”吧?
距离出发的日子还有五天,宋默在城堡里举行了一场晚宴。大盘的猪肉炖土豆,玉米炖排骨的香味,四处飘散。各种炸烤出来的小吃金黄酥脆。新酿制的葡萄酒被摆了出来,虽然葡萄酒配炖菜有些不伦不类,就像是古色古香的房间里硬要摆上一座断臂维纳斯或没穿衣服的大卫,可对格里兰人来说,有吃有喝就万岁。
精灵和魔族都参加了晚宴,只是和格里兰人仍有些格格不入。
杰里斯端了一杯葡萄酒,静静的靠墙站在角落,一言不发。自从看过宋默山寨的灵魂之水后,精灵就变得沉默下来,翠绿色的眼中时常闪过复杂的光芒。每次杰里斯的目光落在他身上,都会让他感到芒刺在背。但宋默最近一直很忙,没时间去关注杰里斯到底在想些什么,事实上,宋默也没打算给自己找太多的麻烦。只是左手背上的花纹却在时刻提醒他,他和这个金发精灵还有契约存在,他还欠这个精灵一个不小的人情。
“伤脑筋。”
宋默摸摸鼻子,刻意将视线从杰里斯的身上转开。他不转开也不行,另一双海蓝色的眼睛,几乎要把他射穿了。
只是看看而已,用的着吗?!
宋默回头瞪了瑞斯一眼,瑞斯朝他举起酒杯示意一下,轻轻舔过红唇,继续用目光明目张胆的扒他衣服。
宋默的耳朵开始发烫,真是%……W$R%!
地精和矮人正在拼酒,显然绿皮的地精不是大胡子矮人的对手。侏儒正在帮地精加油,可他们也只能精神上支持一下自己的好友,没过一会,七八个地精都被矮人兄弟灌得钻进了桌子下边。
大获全胜的矮人兄弟干脆跳上了酒桌,高举酒杯,兴致高昂的唱起了矮人的祝酒歌,宋默正看得有趣,乔比斯和艾顿几人走到了他的身边,对宋默举杯说道:“领主大人,我们敬您!感谢您的慷慨与仁慈!”
“恩,我也敬大家。”宋默笑着举起酒杯一饮而尽。一脸豪迈,心中却在腹诽,靠之,用喝啤酒的的方式来喝葡萄酒,老子也算开创先例了。
几杯酒下肚,宋默的话渐渐多了起来,“所谓做生意呢,就要灵活,千万别一根死脑筋。和加兰德的人也要好好相处,和气生财,人际关系很重要。还有我给你们的小册子,大家内部流通就好,千万别外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