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还没说完,崔玄微却一下子站了起来,揪住四郎的衣襟,鼻尖几乎触到四郎的脸:“不浅薄,一点也不浅薄,师弟快继续说,如果不用九品中正制,该如何纳才选士,再说说如何将权利最大程度的集中在君王身上!”崔师兄看着四郎的眼睛里,满满都是浓得化不开的狂热,把旁边的陆天机都吓了一跳,赶忙把儿子救了出来。免得被激动的崔大公子一不小心给勒死了。
这也未必是崔玄微对自己小师弟有什么绮思,只是当时社会讲究“明君贤臣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主公和看对眼的谋臣之间,或者谋士与将军之间,都有着一种与无关爱情,却生死契阔,从一而终的奇特感情。
崔玄微死死抓住小师弟不停的问问题。四郎不得已,只好把以前学会过的古代官制,科举制,外儒内法,中央集权制度等无数封建社会的精英士大夫想出来,又经过时间去完善过的东西,全都一股脑儿倒了出来。
虽然作为一个穿越者,四郎是显得怂了点,为人做事也不够霸气侧漏,但是现代社会到底在他身上烙下了不可磨灭的烙印。日常生活中或许不明显,可是一旦真正涉及某些制度层面的问题,即使不去特意表现,穿越者都会比古代人多一点大局观,这是千年历史积淀和信息大爆炸时代给予穿越者的馈赠。
两个人说到最后,崔玄微甚至忽然起身,对着四郎跪拜下去,请他做自己的谋士。
“如今人族面临着万年未有之机遇,作为一个男人,四郎就不想要参与其中,留芳千古吗?”崔大公子抬头执起四郎的手,姿态卑微诚恳,言辞动人心弦。
然而,崔师兄到底是带过兵的人,他虽然跪在地上,周身气势看上去比坐在那里的胖狐狸还要强一点。
四郎:(⊙o⊙)!!!
陆爹在旁边笑眯眯的看着徒弟帮自己出手挽留儿子,虽然知道不太可能,还是秉着让女婿不开心是我最大的心愿这一宗旨,努力抓住机会给饕餮添乱。不过,儿子能够说出这么有想法的话,倒的确超出陆爹的预料,傻爸爸有种与有荣焉的自豪感。
留在人间打天下……当然不想!会被当成小怪兽打死的。四郎赶忙摇头,自家有多少斤两自己最清楚,若说要跟着师兄去混古代官场,做个城门小吏还使得,若是开国谋臣之类的角色,就真心不是四郎驾驭得了的。小说里穿越者出将入相,其实都只是一场场黄粱美梦而已。若是真实操作起来,穿越者除了制度层面上有些新见解,其余压根没有任何优势。而历来制度上的改革者,都是死的最快,争议最大的人物。
不过,如果是初穿越时遇到崔玄微这么问,四郎说不定也会点头答应下来——那一定会是与如今完全不同的生活。
可是殿下实在将四郎养的太好了,若是能做神仙,相信大多数君王也不会留恋王位。四郎虽然不是神仙,可是自觉每日过得比神仙还逍遥,偶尔还有些小惊喜小波澜。
这样的日子,对于四郎这种谋略废柴来讲,真是舒心得不得了。
至于功成名就,流芳千古,四郎的事业心完全不在这上面。因为他早就找到了自己一生的事业——豢养天下第一大凶兽。
复兴人族是陆天机师徒的梦想和毕生事业,他们为此殚精竭虑,几乎付出了一切。四郎尊重这种有梦想并且肯为之努力的人,便赶忙把跪地上的师兄扶起来,讨好的给拍拍衣襟上的尘土。
“师兄,人各有志。功成名就,画入凌烟并不是我的愿望,我……咳咳,更喜欢现在这样生活……不过,我可以把自己知道的全都写下来交给师兄。”知道自己很快就要走了,四郎便希望临走之前能把自己知道的,对人族复兴可能有用的知识,全都整理记录下来,也算是给人族的临别赠礼,不枉费自己前世做了三十几年的凡人。
☆、189·怀胎鸭2
到下午间,店里的客人渐渐少了些。四郎拿着毛笔写一会儿字,就觉得累,而后便自己搬一个小凳子坐在店门口,脚边放了盆还带着雨水的豌豆嫩荚。门外是一帘子雨幕。有些雨丝飘到了屋檐下,把青石板的台阶都润湿了。
这时节用嫩豌豆炒腊肉粒,拿小勺子挖着吃,咸淡适中,风味别致,是极下饭的一道家常菜。鲜嫩的豌豆苗也是当季的时蔬,用来做汤,拌馅以及荤素炒,味道尤好。或者加些酱油,白糖,辣椒油拌食,也十分可口。四郎每次做酸辣粉,都最爱放一大把豌豆苗下去烫了吃,增添鲜味的同时还有清热去火的作用。
正在剥豌豆,外面忽然扑簌簌想起树叶摩擦的声音。四郎抬头一看,见半空中掉下来一只嫩黄色的团状物。
有味斋门口枝繁叶茂的大李树上有个伙计李大做的木头小窝,那里面住着最近新搬来的两只躲雨的云雀,唱歌特别好听。若是早上在他们的叫声中醒过来,那一天都会有好心情。
虽然不住高屋广厦,家里也没有斥巨资养着一个戏班子,可四郎却颇会自得其乐,便把这两只云雀当做是自己家养的一对儿乐师夫妇。
两只云雀呢,也都十分配合,每次吃完四郎手里的小黄米,总会千回百转的给主人家唱一段才肯飞走。而且,自从夫妇两个有了小宝宝之后,歌声也变得更加富有元气起来,叫人听了打心眼里高兴。
四郎对两位天才乐师特别满意,已经自顾自把小云雀们当成自家未来的戏班子成员了。四郎对自己人还是非常照顾的,因此,一见刚出壳的小云雀掉了下来,便赶忙一挥袖子,手中的竹剑激射而出,一下子托住了那只孱弱的幼鸟,然后嗖的一声飞转回来。
刚把湿漉漉的小云雀攥在手心,两只大云雀就衔着虫子,在细雨中轻盈地落到李子树干上。
这回他们没有先喂嗷嗷待哺的养子,而是四处寻找自己新出壳的亲子,在树屋里找了一圈没找见,就发出了急促的叫声。
这些大自然里的优雅乐师就连悲痛和发火,都动听的仿佛一首诗。
“喀咕-喀咕”
四郎侧耳倾听,发现云雀着急的叫声中又夹杂一两声粗噶的鸟鸣。
是杜鹃又来借窝孵蛋了吧?
四郎眯着眼睛抬头看去。
果不其然,他看见那只雄云雀愤怒地追咬着一只暗灰色,胸腹长了些黑褐色横斑的杜鹃。
那只杜鹃鸟看着也就才出身十几日的样子,但是体型上已经和他的养父一般大了。不过,到底年岁小,它的翅膀还有些不听使唤,一边飞一边发出“喀咕-喀咕”的叫声,听上去像是在求饶。
可两只失去孩子的大云雀压根不理会它这幅可怜相,左右夹攻之下,很快就将其啄得鲜血直流,最后“啪”一声摔到树下,成了一团血糊糊。
“觉得这两只云雀残忍吗?”陆天机从雅间里走出来,站到四郎身边,和他一起朝外看。“不依不饶,非要杀死自己的养子。”
长的像个滥好人的四郎却大力摇头,用非常理所当然的口吻说道:“不,这种事和残忍没有关系吧?云雀也是为了自己的孩子能够生存下去。杜鹃这种鸟自己不做窝,也不会孵雏,而是把自己的卵偷偷产在别人家的窝里,让其他鸟儿代为孵化和养育。更可恶的是,小杜鹃出身之后,就会依循本能,用头和屁股把养母的亲生子女一个个拱出巢外摔死,最后只剩下它这个‘独生子’,独享养父母的所有资源。所以,为了自己的孩子能够活着长大,我家的乐师夫妇必须赶走这只小杜鹃。若是它不肯走,反而贪心地想要雀占鸠巢,养父母便只有彻底杀死他了。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
陆爹点点头。
虽然没有挑明,可两个人互相都明白对方在说什么:毁灭神族就相当于将后代产在别的鸟窝里的杜鹃鸟,他的后裔就相当于那只小杜鹃。陆爹担心四郎会对妖族被迫离去,而人族独占此界有什么想法。四郎呢,也领会了亲爹的意思,很明确的表示了自己的观点——妖族是养子,说起来已经占了很大便宜,被撵出去独自生活也是理所应当,没什么好怨愤的。
随着两人的对话,雨点渐渐大了起来,又细又密的在天地间交织成一幕雨帘。两只大云雀停在门外的李树上,没有半点胜利的喜悦,反而越发凄惶的啼叫。那只嫩黄色的云雀雏鸟趴在竹剑上,也跟着发出有气无力的叫声,似乎在呼唤自己的父母。
听着鸟叫沉默一阵,陆天机忽然说:“今日我就要动身去鱼腹浦了,现在是来和你道别的。我走之后,还让你崔师兄继续留在小盘山。让他就近监视临济宗的动静是一点,再者,玄微出生时我给他算过,原是命里还该有一劫。根据卦象显示,他的劫数却是个桃花劫,恐怕就该在今年,你虽然是师弟,也多看顾着他些。对了,为了让你们师兄弟能互相照应,我昨日已经让玄微搬来有味斋了。”
“楼上的房间都还空着。师兄身边带的人也不多,尽住得。”师兄能过来住是好事,可是一听老爹要走,四郎来不及高兴,赶忙把竹剑放到旁边,一把扯住陆天机的衣袖,焦急地问他:“去鱼腹浦?是要破八卦阵吗?我也一起去!”
不知道什么缘由,四郎就是觉得这次不能让陆爹走,有种一别成永诀的不详预感。
若不是因为年纪太大,他几乎想要像隔壁家不到两岁的鼻涕奶娃一样,抱住老爹的大腿,坠在他脚上,不许他外出上工。可惜四郎已经不是两岁的孩子了,陆爹也不是隔壁打铁的王大哥。
陆天机被儿子一把坠住袖子,并不生气,只笑道:“都这么大年纪了,怎么还和师父撒娇?再说了,你机关算数也不好,跟去那里做什么?”
四郎此时顾不得面子,只死死攥着陆爹的衣袖,说道:“多个人多份力量,我机关算数虽然不好,但是我有力气,嗯,会望气,对了,我还会做饭……”四郎绞尽脑汁想自己的优势。最后灵光一闪,忽然记起自己还有一个传说中的先天神器,就将在自己丹田里玩狐珠玩的正欢的混沌钟一把抓了出来,塞到陆天机手里。
混沌钟性情霸道,仗着自己出身高贵,成天一副谁都看不上眼的模样,天天在四郎丹田里和狐珠玩虐恋情深。今日刚翻身扣住狐珠,吓得人家唧唧直叫,忽然被主人抓出来强行送人,顿时就不干了,要造反。可还没等他飞起来呢,定神一看,只见那位至高无上的大人居高临下地对他微微一笑,混沌钟顿时吓懵了,再不敢乱动,乖乖躺回了陆爹手心里。
感觉到儿子单纯而真挚的依恋和不舍,陆爹的心纵然是千年寒冰铸就的,此时也被自家蠢儿子萌化了。有那么一刻,陆天机几乎想要放弃计划,一直陪在儿子身边,可是动摇只有一瞬,他最终还是硬下心肠。
轻轻挣脱儿子扯衣袖的手,陆天机不太熟练地劝哄道:“好了好了,不要撒娇。你大师兄陷在阵中,我必须去救他。再说……我和皇甫,和女娲,都还有一笔旧账要算。混沌钟是山河社稷图的克星,你一片孝心,我便收下了。再有,你昨日不也闭着眼睛帮师父破阵了吗?其实已经帮上了大忙。四郎在安全的地方待着,好好吃饭,不要生病,每天都认真修炼,我就放心了。跟在我身边,反而叫人分心。”陆爹的语气沉着自信,叫人听着听着,不由自主愿意相信他说的每一个字。
四郎一想,也觉得是这么一回事儿,他历来不会做自不量力的事情,此时便只能不情不愿地松开爪子。因为刚才抓的太过用力,爪子都通红一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