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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津何处_第2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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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津并不像大哥二哥那样积下不少私房来,也不像小浔还有宫里做伴读的俸禄。

  北境的地都是分给下面士兵的,林家嫡支除了侯爵承袭,只祖地里留了些土地,租户们不是家中有从军,便是从前有或是将来要有的,他们家租子就收得低些。算上林大将军在陵阳做大司马,在北军西北军中领的那点大将军俸禄,还得供着好大一间族学。因此,在世家里头,林家不算是宽裕的。

  不过林家族内人口简单,林戍这一代只留他一个人,兄长早些年战死了,只留下一个女儿,招了婿,惯常留在安夏城的林府中打理,因此林家开销也不大。

  几十代的积累,有这么个好处,人情往来上,人家送个什么,府库里总能寻个合适的给人回礼。再将这一次的收了,留个几十年,再拿出来回礼,只要不是锦缎蚕丝之类不耐放的。

  林家收礼最爱收些瓷器玉器金银,便也是这个原因。

  大体而言,在世家里头,林家的子弟拿的月例就不算多。况且林津日常在族学中,同窗间往来,也有不小花销。至于秋狩那时夏王赏赐,赏赐虽丰,却是充入府内公中了。

  总之,挑来挑去,林津那可怜的几两银子挑不到好物件儿,也不好从府库里头出。因林津不想叫更多人知道他要送岑季白东西——这是他同岑季白的秘密。

  若非他见不到岑季白,定是私底下交了,何至于要林浔转一次。

  想到岑季白一直避着他,又觉得他送个什么玩意岑季白都是不稀罕的。

  但就算岑季白见不到他,也得要知道世上还有一个林津。岑季白给他银霜,他很喜欢,但他看到银霜总是想起岑季白来,所以他要岑季白也能时常想着他。

  要岑季白想起他来,就要找个常在眼前的东西。于是便挑了支乌金簪子,因这东西极小巧素朴的,不费什么工夫材料,林津买得起。

  林津买完之后就后悔了,岑季白又不稀罕他送的东西,怎么会常放在眼前呢,白费他银子。

  但买都买了,也总归是送了。

  此时此刻,看到这只簪子,林津倒是真的高兴起来。

  他想到明天就是自己生日了,岑季白从宫里头跑出来,大约是想给他还个礼的。那他端午的时候再给岑季白还一个,岑季白中秋了就还他一个,腊月的时候他再还一个,元夕了岑季白又还一个……如此,岑季白就总是要想着林津了。

  林津不知道自己为何如此在意这件事,他高兴了片刻,忽然间想到,他没有那么多银子。

  唉,这是件多懊恼的事。

  岑季白不再发呆,不知道为何他的三哥却开始发呆了。

  林津没有被面具遮挡的白皙肤色上泛着通红,想是大太阳底下不好,再站下去要中了暑的。便带着林津进了一家食肆,躲躲日头。

  小二报了菜名,岑季白下意识点的是林津爱吃的菜。林津忆及宫宴上岑季白能多取几箸的东西,大概也点了两道。

  谁都没有问是为何,却有些心照不宣的意思。

  岑季白心里一高兴,便看旁人在这里有些碍眼,挥手对阿金阿银道:“你们带小刀去隔壁用饭吧,我同三哥说话。”

  林津这时候的武艺已是寻常成人不及了,岑季白更有前世的记忆在,那次随乐原出事,原是他与宋之遥串通过,是他刻意。否则,真要是普通流民也是杀不死青钧两人了。

  因此他叫随从退下,算是体谅他们辛苦,也让他与林津自在些用膳。

  但林津古怪地看了他一眼,道,“你又怎知他叫小刀?”

第19章 相见欢

  为着宫防缘故,臣子去宫宴的时候,是不可能带着小厮一起的,入了宫,自有宫人引领。

  这一世的岑季白从未到林府中去过,的确不该知道林津这个近侍的名字。但岑季白一高兴,就给忘了。

  同江平不同,小刀年轻时长什么样岑季白是见过的,这一次,他竟是连点迟疑都没有,就给喊出来了。

  岑季白支吾了一下,说不出话来。若是旁人,他大概有一千一万个借口,无数的解释,但面对林津的时候,岑季白脑子犯晕……

  “小浔告诉你的?”林津有些无奈,“他能有什么是不同你说的?”连他同窗中常有往来的那么几个人也告知了岑季白,这个林浔到底是姓林还是姓岑?

  这样一想,林津可就有些愤然了。

  “三哥……”岑季白看他面色不大好,心里忐忑起来。

  “哪个是你三哥?”林津脱口而出后有些后悔,缓声补了一句:“你是王子,谁敢做你三哥,况且,”他看了岑季白一眼,道:“你叫三哥,不觉得奇怪吗?”

  岑季白是夏王第三个儿子,岑家小公主岑敏不也是唤他作三哥?但也不是,小公主要喊他作“三王兄”的。

  岑季白知道是自己唐突,但他喊了那么多年,也就不想改了。林津行三,本来就该叫三哥。况且,宋晓熹都喊得,他为什么不可以喊呢。于是故意道:“那,梦舟哥哥?”说完这话,自己倒觉得极好笑了。

  林津也笑得脸红,瞪了他一眼,也就作罢了。

  岑季白便将阿金放下的清漆匣子打开,推到林津面前。

  盒子也是只素朴盒子,林津打开看时,里头两柄短匕,都是简单小巧。

  林津先抽出支匕首来,出鞘后的锋刃寒光闪闪,四周有些盛夏苗头的暑气,都被它逼得凉了下去。

  匕首一面有道突起的锋棱,这样的结构让它刺杀时更省力气,刺出的伤口孔径更大,让对方血流更甚,算得上是件利器。

  林津喜欢这匕首,迫不及待比划了几下,又换了另一柄出鞘查看,亦是满意。欣喜问道:“给我的?”

  岑季白点头,“生辰礼。”

  林家的人,十三岁就要去营里头操练了,万一去了边关……总是要去边关的。这两件东西小巧,藏在靴筒里,袖子里都是可以的。佩剑很重要,但很多时候体积太大了不方便,目标又明显,若是近战,有匕首在,可以出其不意地反击。

  林津晃了晃手里的匕首,看了看匕首上铭文,前朝铸剑名师陆锋的作品,百炼精钢锻造。另一柄是单刃刀,与普通的双刃匕首不同,且更为小巧些,材质也是极好。万一在野外遇伏,同军队失散了……用这个,比佩剑省力。若是受了伤,哪里还有多的力气耗费,升一点火、弄些吃食,砍、劈、削……用这样的小刀就方便很多。这一柄小刀,因为设计独特,也是二十年前铸剑师徐隐的成名之作。

  陆锋是铸长剑的,短剑作品很少,留下来的却都是精品,徐隐则是专攻短刀。

  林家人也养些自己的铸剑师,但能让林家看得入眼,称为精品的却是不多。林津自己的佩剑便是陆锋所铸,他用着很是满意,因此,岑季白给他这两件,不只是贵重,也格外合心些。

  林津听父亲说起过战场上的事,没想到岑季白也知道,且为他考量得如此周到。而且两柄匕首都是小巧精细,带在身上很方便。

  三棱那一柄,是岑季白前世随身之物。这一世,他提前去夏王的私藏宝库中将它挑了出来。另外一柄,就是顺便了。反正夏王库房中的刀剑,就算放到生锈,也不可能有被用到的时候。

  林津收起匣子,爱屋及乌,这简单的匣子都格外叫他满意。伸手在匣子上抚了抚,问岑季白道:“明日府中小宴,你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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