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确说来,他已经不止一次从这个人身上得到这种感觉,和对方在一起安全感似乎被注入灵魂,就像过去在卫悄身边、火光冲起时唐让他离开,甚至很久很久以前,系统跟他去往第一个世界时,在教室里计算超级困难题目的少年抬头望来的黑色眼睛。
“不想说没事,但是你自己——”
“我有个姐姐……”
“……?”
“我妈妈…”朝灯略微皱眉:“她给她取名字叫‘琳琅’,这个名字有很多珍宝的寓意,她是我妈的第一个孩子,最开始她也很爱她,我……”
他顿了顿,还是想停下来。
他从没告诉任何人这些,即使和他相处时间最长的系统,也从不知道他过去经历了什么。
“嗯。”
“……你干嘛这么认真啊,”朝灯摸了摸鼻子:“其实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我们家…有点奇怪吧,我妈精神有些问题,正常的时候对我和姐姐都很好,她挺爱笑的,但是她特别喜欢我爸,特别特别喜欢那种。”
记忆已经起了边角,幼年时的画面尤为模糊,在那栋富丽堂皇的大宅子里,他当时只是个什么都不明白的小孩,父母的婚姻与利益捆绑在一起,他母亲是大家小姐,却在结婚后非常喜欢他的父亲,遗憾的是父亲那时对母亲的态度着实冷淡,印象里她总是经常、经常哭。
“她犯病的时候……她对我要求挺严的,如果达不到她会一直闹,因为妈妈逐渐觉得男孩更能讨父亲喜欢,她对琳琅就越来越冷淡。”
“然后?”
朝灯看了眼安静的骷髅女孩:“我当时很小,很多事都不懂,我不知道什么时候琳琅对我有了超出亲情的感情,她让我长大之后娶她。”
小灯长大后要娶姐姐,好不好?
这是他童年时和朝琳琅在一起最常听见的一句话,她比他大七岁,头发一直留得很长,皮肤雪白,漂亮得像一幅画,琳琅似乎格外懂得利用自己的优势,她喜欢笑,虽然经常对他撒娇,却在母亲发疯时出乎意料的坚强。她看不惯他习惯在冬日穿得很薄,琳琅是十足十的女孩子,说话声音总是柔柔的,可独独在逼他娶自己这件事上霸道得要命,在他懵懵懂懂的童年里,姐姐一直等于“漂亮”、“美”这类字眼。
现在想起来,自己当时稀里糊涂就答应了对方……实在是太甜了。
“你妈妈发现了?”
“是,”朝灯应声:“她很生气,要是真的变成那样,我们和她都会沦为笑谈,爸爸也会讨厌妈妈,但我没想到她那么生气,妈妈有精神病,在一天发病时,她把琳琅从阳台上推了下去。”
“……”
“事发后我看过琳琅的尸体,很多血,我才知道一个人能流那么多血,那段时间天天做梦,梦里琳琅一直是半人半骷髅的样子,”朝灯放轻了声音:“所以……我不想让她去战斗了,我想保护她。”
他该保护她的。
面前的罪犯微微蹙眉,他张了张口。
“抱歉,”他道:“我不知道有这么严重。”
“没,”朝灯摆摆手:“过去很久了,只是一直没跟人说过,大概这样时间一长阴影比较大才会创造出像她的意识兽,反正我跟你说了……自己再想想应该就会好。”
男人欲言又止,他又一次揉了揉朝灯的头,灰蓝的眸若沉静湖泊。
“不难过,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