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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户家的小娘子_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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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日胡娇收到了胡厚福的信,距离上次她寄件已经过去快两个月了,她当时还在途中驿馆,由许清嘉代笔写的家书,信里给胡厚福写了些途中见闻,只道越往西南走,风景越美,都舍不得回去了。

  胡厚福的信是请人写的,写的甚是文雅。胡娇怀疑这是写家信的秀才将胡厚福的句子修饰融合才出来的效果。除了问他们是不是顺利到达,以及能不能适应这里的气候,还讲了些家中琐事。

  胡娇很想告诉他:哥啊,你妹夫让人给打了,躺床上发烧呢。更愁的是他这官职万一保不住,我们回去吃什么啊?瞧瞧他的身子骨,可没你壮实,完全不是杀猪的料啊!可是写出来的却是:到得南华县,一切安好,勿念。信的末位又叮嘱了一句:哥我正在识字脱盲,你要尽快识字脱盲啊。这样以后写书信都不用请人了,还能省点钱呢。

  

  许清嘉在病床上被她这封回信给逗的哈哈大乐。从书法到语法到大白话的句子,进行了全方位的批评。最不能忍的是胡娇写的大白话,简直是要多幼稚有多幼稚。

  他跟胡娇要毛笔,准备重新写一份,加工润色,却被胡娇把信抢了去。

  “你写那些文绉绉的话我哥他也听不懂,还不如我的大白话呢。”

  

  胡娇果然没说错。等胡厚福收到信以后,去街上找人读,见那有别于上次的笨拙的字体,又听得那读信的秀才说他妹子识字了,胡厚福高兴的什么似的,回去便向魏氏夸:“娇娇识字了!娇娇居然肯识字!这都是娇娇写的。”

  魏氏也不识得字,只简单的认识自己的名字,“娇娇虽然不考状元,可是跟着个探花郎,还愿意花时间教妹妹识字,想来他们两口子过的不错。”

  “嗯。”

  

  哪里不错?

  身在南华县的胡娇夫妇简直处于水深火热。

  许清嘉虽然在混战的场子里救人,但是被救的并不没有感激他,因为无论如何朱庭仙咬死了这税必须交——不然他的爱妾下半年的首饰胭脂水份衣服钱从哪里出?

  谁也没指望着那点俸银能够奢侈一把。

  百姓不感激他,再加上那日的冲突造成了流血事件,有好几名公差以及百姓都受了重伤,朱庭仙却觉得他是在捣乱,也不知道初来乍道是想分钱还是想干嘛。

  其实朱庭仙在南华县这么多年,倒是有个众人在私下里悄悄叫的外号:朱大坑。意思就是他是个添不满的大坑。无论多少东西进去了,都照样一副饥荒样。

  

  让这样的人吐出来放进嘴里的东西,那太难了。

  许清嘉病好之后上班,已经开始思考“如何干翻我的领导”这种高难度的问题了。

  

  胡娇觉得他在默默黑化,就好像自他受伤之后,他就整个人都不对。

  哪怕胡娇知道他是为了什么事情烦恼,他不说她便不嘛声,颇有种“放老公出去经经风雨”的派头。这一季的苛捐杂税,到底还是一项一项收上来了。县衙的同僚只除了高正对他仍如旧时一般,其余一起喝过酒的皆无视他。无论他是来或者不来,似乎都看不到这个人。

  

  凡事,就怕比较。

  许清嘉来到南华县,每日除了看看文书清查仓库之类,并不曾替大家谋来一分银子的福利,反倒是来了就想着把朱庭仙收到嘴里的吃食给吐出去,这是多么招人恨的事情?!

  有时候,利益共同体的关系就是这么牢靠。

  因此,许清嘉在县衙被同僚孤立,他倒也不在意。

  反倒是朱庭芝该拿的也拿到手了,该分的也分出去了,只除了许清嘉什么都没有之外,整个县衙的人都有。

  ——你不是要清高嘛,那就让你吃清高去!

  朱庭芝打定了主意,表面上却依旧是初见是那一脸仁慈,时不时还要关心下许清嘉的身体,什么“刚病好还是别累着了事儿慢慢做身体要紧”之类的话儿来劝慰她。

  

  许清嘉也不甚在意,每日做完了事便回家去,关起院门来粗茶淡饭,自有一番滋味。

  他是从小寄人篱下的,如今成家,似乎特别恋家,应酬什么的如果完全没有,完全变成了个三点一线的宅男。最大的爱好倒变成了盯着胡娇习字了。

  

  学毛笔字是个功夫活,而且要屏神静气,十年八年磨下来,狗刨字也能刨的颇有特色。可惜胡娇如今致力于发明别的笔,比如比较好用的铅笔或者鹅毛笔。

  虽然过程比较曲折,可是对结果她充满了信心。唯独对学毛笔字……就不怎么有信心了。

  

  她又嫌许清嘉教的太慢,索性翻了许清嘉的书来,她盯着书让许清嘉读,这就是一个简繁转换的过程。可是读过两章之后,她便发现许清嘉似乎会背这本书,兴致上来,她索性坐他对面,一篇篇往下盯着让许清嘉背,自己正好可以学字。

  胡娇这种学习方法,也只能用于她这种简体都认识,繁体半吊子的货。

  许清嘉越背越有劲,眼睛都亮了,似乎又找回了当初进考场之前紧张的复习时间。

  

  等三本书看完之后,胡娇惊呆了。

  这种“把所有书倒背如流”的学习方法也太凶残了!

  她随便抽一篇许清嘉的书,提个开头他就能一直朗朗上口的背下去。

  

  许清嘉也很久没背书了,兴致上来,索性陪着她玩了半晚上,最后倒意外的好眠。

  后来他发现,心情不好的时候,背背书倒能排压解难。最重要的是对面一定要有人捧着书一句句盯下去。

  胡娇深深的陷入了一种名为“碰见一只学霸好想咬死他”的情绪里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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