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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凛的种田生活_第5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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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顾凛出身穷苦,但是正因为这样的出身,他更知道将生活寄托在土地的艰辛,他不会放弃种田,但是也不会只种田,所以经商就是很好的选择,之前还担心会影响顾冼的名声,现在想想,只要选对了行业,名和利兼得也不是不可能的。

  选定方向后,顾凛整个人都轻松了,更有兴趣观察手中的书。

  “小凛也对读书感兴趣吗?”顾冼看他兴致勃勃的样子,忍不住问道。

  自从知道他的来历后,家里人已经不再称他为二郎,都叫他小凛,毕竟他是他,二郎是二郎。

  “并没有。”顾凛摇头,他不是一个爱读书的人,从前也不是学霸型的人物,就是个学渣,骨子里还有点点愤青,所以一向对古代纯手工的一些技术感兴趣。

  “哦?”顾冼挑着眉,“那你看书看那么仔细做什么?”

  “我只是在想,这个文章,连个标点符号都没有,你是怎么看下去的?”

  “标点符号?那是什么?”顾冼倒是很感兴趣。

  “我们先来看一句话。”顾凛拿出一个木棍,在地上写下“下雨天留客天留人不留”一行字,“这句话,你怎么理解”

  “下雨天,留客天,天留人不留。”顾冼想了想,念道。

  “我可不是这么理解的。”顾凛低头给地上的那句话加了标点符号,变成“下雨天,留客天,留人不?留!”

  “下雨天,留客天,留人不?留!”顾冼虽然不懂那些弯弯曲曲的符号什么意思,但是他大概也猜到应该是用来断句的,顺着那些符号断下的地方,念了几遍,一开始并不懂语气控制,念了几遍,念顺了,竟然无师自通,领悟了另外几种断句方式,他捡起顾凛扔到地上的木棍,刷刷刷在地上将这句话八种

  断句方式全部写出来了。

  他本就聪明,从这样一句话就已经想到这些符号的用处,忍不住赞叹道,“妙,果真妙!”

  天才果然是用来打击人的。顾凛忍不住在心里叹道。看看地上的字,又漂亮又苍劲,怎么看都是一手好字,更难得的是他就这么一提醒,顾冼就能理解,并且举一反三,当他的先生肯定很没成就感。

  既然人家已经想通了,再卖弄就没意思了,顾凛收起那种让老古人见识见识的想法,将常见的标点符号全部写了一遍,顺便解释了一下用法。

  是不是很有趣?“将标点符号的知识解释了一遍,看到顾冼如痴如醉的样子,忍不住问道。

  “岂止是有趣!”顾冼显然想得更远。

  当前的文章,在书本并没有顾凛说的那种标点符号的设计,称文词停顿的地方叫做句或读。连称句读时,句是语意完整的一小段,读是句中语意未完,语气可停的更小的段落。

  在文中加注句读的动作,被称为“断句”又被称为“圈点”,而圈点并且加上注解或注脚的动作,则被称为“圈注”。正确的圈点除了可以明了句子和文章原意,也可显现一个人基本的学识涵养。

  但是这种因人而异,若一个学识不够,断字断句不够明确,容易给人造成误解。

  更重要的一点是市面上卖的书基本是没有圈注的,所以很多人即使识字,买了书也并不能准确理解文章的意思,这样就导致大部分若想要更进一步,要么找个先生,要么拿到其他人具有圈注的书本,可是大部分是不会将自己有圈注的书籍流传出去的,这样更导致很多人读书无门。

  所以才作为学生,“明句读”是一项非常重要的技能,如果不懂句读,往往会造成误读、误解原意。

  若现在将标点符号推广使用,也许就能摆脱这种困境。

  顾冼想着想着,觉得自己的血都热起来了。

  怎么感觉眼前的这个热血起来了?

  顾凛有点纳闷,不过想着文人都有点怪癖,可能他是什么癖好正好发作了,所以顾凛马上就将这事丢开了。

  

第31章

  顾冼是个有野心的人,名和利,他都要。

  但是他身体不好,考上秀才后的十年,缠绵病榻,什么野心都成了浮云,但是这并不代表他放弃了。

  他只是在蛰伏,在积蓄,等待一飞冲天的机会,而这个机会,现在就出现在他眼前,不抓住就是傻子了。

  虽然他是个有野心的人,但是并不会为了野心不折手段,强抢他人劳动成果的事情,他并不会干,所以他按耐住激动的心情,问道:“小凛,这套标点符号是你发明的吗?”

  “当然不是了。”顾凛摇摇头,“在我所在的世界里,标点符号的使用是很常见的,而标点符号的使用、规范、推广是经历了一个挺漫长的过程的。”

  顾凛回忆了一下历史上有关标点符号的推广和使用,确实是一个非常漫长的过程,标点符号的统一使用一开始真可以算是举步维艰,现在这个世界应该和中国古代一样,并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使用。

  他忽然意识到推广标点符号的好处,不过,让他来推广,他是敬谢不敏的,这种东西,还是要文人来搞比较合适,他一个半吊子,除了知道这些标点符号怎么用之外,其他的事情一窍不通,让他来搞,可能适得其反。

  眼前这个人就挺合适的,从小就有天才之名,以他的名义来进行推广,可能效果会很好。

  “我说大哥,反正现在也没个统一标准,不如你整理一下,整理个标准出来。”顾凛摸着下巴,觉得这是个很好的主意,况且,标点符号这东西,古时的句读其实就是标点符号的前身,那就说明这东西是原来就存在的,他只是提一个建议,并不能算是剽窃古人的成果,让顾冼做,也不会让顾冼背上剽窃古人的污名,他算是非常心安理得让顾冼来做这事。

  “小凛,你确定由我来弄?”顾冼有点惊讶,这件事的好处显而易见,顾凛就这样推出去了?

  “当然了,你是文人嘛,你来弄比较合适。”顾凛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让我来弄这些,我宁愿不弄。”

  “小凛,这事,大哥承你的情。”顾冼认真看了顾凛很久,才先定决心,异常慎重对顾凛道。

  “你这是干啥”顾凛让他的认真样吓到了,“这事辛苦的是你,又不是我。”

  顾冼只当顾凛是在安慰自己,心里默默记下这个人情。

  顾凛其实真没顾冼想的那么伟大,一来他不是读书人,这种名声不怎么需要,二来他也懒,三来,他的造纸术印刷术搞出来,名声他肯定是大大的好,做人不能太贪心,什么好处都想往自己身上揽。

  定好这事后,顾冼一刻没耽搁,进屋拿出纸笔就开始整理。

  没看出这人是这样的急性子啊,顾凛望着顾冼的背影,有点愕然,不过想想,也能理解,文人嘛,总是有点自己在意的东西的。

  顾凛摇摇头,将这事丢到脑后,逗弄着躺在婴儿车的两个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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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顾老头看着顾凛逗弄孩子的样子,深深叹了口气。

  在他心里,顾凛真的是个好孩子,但是一想到这孩子占用着自家儿子的身子,自家儿子不知道投胎到哪去了,他心里就很不得劲,不知道该拿什么态度对待顾凛。

  虽然听顾凛说了,他家二郎会投个好胎,但是没有真的见到,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况且二郎这一投胎,和他们恐怕永生永世都没有见面的机会了,即使有天相见,恐怕也是相见不相识了,一想到这个就觉得心酸,更加无法心无芥蒂和顾凛相处,虽然他并没有做错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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