娉婷还偏偏给她寻了一本来。
她当真好笑至极。
《拐带千金小姐二三事》,许是好笑至极,索性翻开扉页,优哉游哉看了起来。
大凡平淡却专情的男子向来最受人待见,尤其配上一幅好皮囊的时候。
故事便大致讲的是,某世家公子看上了某家千金,但是两家的长辈早前有些过节,他不能公然表露身份,又心生爱慕。于是想方设法,绞尽脑汁,想把别人家的千金拐带走的故事。
故事虽然曲折坑人了些,但笑点却是可圈可点,最后也算完美收场。
而这本书究其特别之处,在于阅的人多,还都留有批注。
并非一人批注,粗略数来,至少也不下十余人之多。
有的是零散几笔,有的洋洋洒洒写了几行。
有的是女子口吻,有的是男子风骨。
总之,笔记和文风各有不同,读起来堪比原著,甚至比原著中的笑点更多,想来都是船上打发时间的船客,突然兴致来了,就提笔落下。
久而久之,看得人越来越多。
笔记也越来越有趣。
怪不得小厮都鼎力推崇,想来喜欢的人不在少数。
……
不知不觉,看了好些时候。
就连娉婷折回来给她旁的书,她也不看了,兴趣正浓,就摆摆手,让娉婷放在一侧。
她看得入神,连娉婷换了几回茶水都不记得。
而后,莫名发笑的次数越来越多。
看到一奇葩处,终雨忍不住捧腹大笑出声的时候,忽觉有何物,似是在她面前站了许久,此刻才映入了眼帘之中。
……
还没来得及收起笑意,脸上的笑容便僵住。
这便是所谓的乐极生悲!
古人诚不欺我!
顷刻间,孟云卿欲哭无泪。日暮黄昏,落霞在天边轻舞,映出江上云边一片绮丽粉红。
那只“鬼畜”,就站在这团“诡异”的粉红色霞光背景中,面无表情地看着她。
更要命的是,不知道他这么匪夷所思地看她看了多久——她都记不得她自顾笑了多久。
笑到忘了时间,早早就该回去的。
眼下娉婷也不知道去了何处,她悔不当初。
不是说醉到没醒吗?
这不分明精神得很!跟昨晚简直……判若两人。
想起她昨晚吐了他一身,孟云卿忍不住蹙了蹙眉头,嘴角抽了抽,“鬼畜”若是想了起来,一定会将她扔进江里喂鱼。
她还不会游泳。
娉婷又不在。
等沈修颐和安东寻到她,说不定她都被江里的鱼吃得连骨头都不剩了。
越想越毛骨悚然,不禁浑身一个寒颤,好容易才将先前僵住的笑容收回来。
“鬼畜”却忽然上前一步。
她只觉心提到了嗓子眼儿。
“什么书?”
呃?
“看的什么书?”他的声音依旧冰冷,目光好似要将她看穿。
孟云卿却如蒙大赦。
好运降临得太快,先前一时还没缓过神来,等反应过来,就一把将书塞到他手中:“船家给的,打发时间的书,好看。”
言罢,犹如送“瘟神”一般,就要转身。
“等等。”
孟云卿恨不得此时此刻,立即掘地三尺。
“我们可是在何处见过?”
她当即摇头:“不曾见过,不曾见过。”
“姑娘看起来面熟。”还是方才的语气,只是清冽的目光中好似多了几分旁的意味。
“不熟不熟。”她应得彬彬有礼,“告辞了。”遂而脚下生风,跑得比兔子还要快上几分。
他嘴角微微勾勒,一直目送她至眸光尽头。初春四月,清风淡雅,修长挺拔的身姿,就在晚霞中翩若出尘。
他低眉看了看手中,眼角挑起一缕意味深长的笑意,精致的五官便犹若镌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