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手松手。”林惊蛰被他抓着滑了两下,腰立刻抖了起来,他生怕自己忘记正事,赶忙踢开对方,探身从床边捞起那个搁置的纸袋,朝肖驰递去,“呐!”
肖驰的眼睛立马亮了,但他强忍着,只是小鸟翘得越发厉害,表面还装傻:“这是什么?”
“羊绒大衣,我让汪全从港岛带来的。”
肖驰心说我最喜欢羊绒大衣了!我也喜欢港岛!
他迫不及待地解开那根绳子,将里头的大衣拿了出来,一看面料越发满意:最喜欢驼色了!
他抖开衣服,认真地巡视着上头的针脚做工,越看越满意,立刻就想朝身上套。
但胳膊套进去,却觉得十分小,他皱着眉头用了点力,仍旧没能成功,因此疑惑地抬起头来。
林惊蛰目瞪口呆地看着他:“你干嘛?”
肖驰:“……?”
林惊蛰弄明白了他的意思,脸立刻红了,上前三两下将衣服扒下来,顺便踹了他一脚:“神经啊!我买给你妹妹的!”
肖驰:“???”
林惊蛰问:“你不是有个妹妹吗?胡少峰说你妹妹一般都穿黑白这种比较素的颜色……”
肖驰:“……”
林惊蛰确认过袖子没被撑坏之后,赶忙将衣服叠了起来,朝袋子里塞。一边塞一边还想解释自己这衣服只是顺便买的,并不是特别上心地想要买给什么人。
但他并没有机会说出这番话。
窝在旁边被踹翻后半晌没动的肖驰突然飞扑了上来,面无表情地用翘起来的鸡儿摁住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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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玉到燕市时是周爸爸亲自开车去接的,为此太阳街的小店还特意歇业一天,换来无数常客的哀嚎。
但赚钱远比不上感情重要。周爸爸站在远处,望着接站口看到众人的瞬间就扑进高胜怀里落泪的胡玉,也不禁回忆起自己和妻子刚刚来到燕市时的场景。
暑假原本是可以回去的,但今年夏天因为非凡科技的推广工作,高胜没有时间离开燕市。因此满打满算,胡玉已经有大半年没能见到儿子了。
这个瘦弱的女人还是一如往常那样有些佝偻,高胜和高父一直朝家里寄钱,她却仍旧穿着那身朴素到几乎要洗褪色的棉衣,里头搭配的衬衫是她最好的一件,却仍旧说不出的土气。高胜现如今见多了世面,早已经不是当初那个粗心的小孩子,他心疼地为母亲披上轻薄的羽绒服,裹住她在燕市相比较郦云寒冷的多的天气里瑟瑟发抖的身体。
胡玉见到周妈妈时都没敢相认!面前这个涂着洋派口红烫着新潮卷发的漂亮女人是她熟悉的那个朴素的老朋友?
周妈妈却倚着车身朝她招手,鲜红的指甲油衬得她辛劳半生的那双粗糙的手都细腻了不少:“hi!”
胡玉惊喜的同时惴惴着,她在车上牵着周妈妈的手仔细抚摸对方的指甲,不由自惭形秽:“真好看啊……”
“这有什么!”周妈妈说话的声音都比几年前清脆了,“我还有绿色和蓝色的,一会儿回到家,帮你也涂起来。”
胡玉有一些不好意思,但熟人们的变化实在都太大了,就连她的丈夫和儿子都与从前在郦云市有着天壤之别。高胜的眉目当中凝练着成熟的气质,他接替周父开车,路上还接了个电话,语气严肃地对着电话那头的人安排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