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沉云夺日_第1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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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坦白说,他并不是不吃惊的——虽然他对这个名叫任祺日的男人没有很深的印象,但是他还记得那种感觉。

  和这个人谈话的时候,那种感觉,是很不错的。

  那时候他回到新加坡,和任氏有一项规模颇大的合作案——说真的,任氏其实是一日不如一日了,除了任氏之外,其实还有更多更好的新兴公司,在和这一位任氏总裁面谈之后,他还是做出了让人有些出乎预料的选择。

  杜亦捷看着讣告上的那张照片。

  这并不是有多好看的人,要说任氏的话,令他印象深刻的反而是那位气焰嚣张的执行经理——他只玩男人,而那姓王的经理面貌姣好,单看一眼,确实觉得那男人有着一股张狂的美丽。

  然而,在和任氏面谈的时候,他的目光倒是不由自主地频频落在中央那一位话不多,地位却是最高的任氏总裁。

  他听过不少传闻,能以一句概括——任氏老总是个脾气软的废物。

  和任祺日面谈之后,他觉得这话说得太过了,不过却也不假。

  这人是温和,脾气也软,可到了关键又奇怪地固执起来,若要说为什么会落到这种不上不下的局面,估计和用的人有关了。

  总得来说,任祺日,不太会懂得看人。

  然而,杜亦捷在先前,确实有股想和这一位传言中没什么能力的任氏总裁交好的想法,不过还来不及实行,他就因为其他的事情离开新加坡,工程也是让手下的人来监督而已。

  没想到转眼不过一两年,这个青年就已经死了。

  他是个早就对死亡感到麻木的人。

  然而,这时候,他却觉得不太舒服,或许是觉得唏嘘,抑或是其他的感觉。

  但是,他总觉得,是该去看看那个人的。

  那个温和的、拥有柔和气质的男人。

  到底是什么样的事情,能够把这么一个人闭上绝路。

  任祺日的墓地在一个风水地段,听说是现在的新老总——也就是当年那个执行经理给他选的,从入棺到葬礼,全数亲力亲为,不假他人。只不过,他听说任祺日走到这份儿上,这一位没少出一份力,人死后才来做些什么,想来也是心里不太平静。

  另一个让他在意的,倒是任氏三爷了。虽说没什么交集,传闻却听到了不少,也是个厉害人物,只是把亲侄子害死了之后,不知是不是报应,人也不大行了,据说每天说一堆疯话,前些日子任祺日下葬的时候还跳进墓穴里——这事儿听起来让人发笑。

  大家族的事情,和他是没什么干系的。

  他算是草莽出身,能有今天这地位,也是靠着踩着尸体走上来的,里面还包括了他的亲生父亲。

  死了才做这么多的表面功夫,不嫌多余么?

  杜亦捷带着一束百合,跟着前头领路的人。

  到了任祺日的坟前,稍稍顿了顿,那前头摆了满满的波斯菊,领路的人回头看着他,说:“这人走得冤枉,这些花都是他喜欢的,之前他一个佣人天天带着他儿子,给他摆的。”

  “先生,前些时候那才叫闹得厉害,三两头就有个人来,一站就是一天,拉着还不走,听说是把这人害死的,不知道是不是中了邪了,不过听说也差不多了。”

  杜亦捷给了领路人小费,独个站在墓前。

  这墓碑没有墓志铭——虽说也不是一定要写,不过看着,像是缺少了什么。

  他将百合放在墓前,自顾自地说:“我不知道你喜欢什么,今天冒昧地来了,希望你不要介意。”他知道这个人是不会介意的。

  他和他不算相熟,这时候却像是多年的老朋友,仿佛他们已经认识了许多年。

  最后,他离开前,伸手抚了抚墓碑上的照片。

  三十年,对这个人来说,已经是漫长的一生。

  番外八

  

  

  重生之沉云夺日 番外八

  PS:此乃元旦福利剧情贺文,此章三观不正,雷三爷、雷娈童者慎入。(掩面)

  那是任定邦,也就是任大老爷很是风光的一段岁月。

  那时候的任大老爷在外人眼里,就是个英俊的摩登先生,底下拥有一家大公司和零零碎碎的企业,而所住任家大宅占地甚广,外观颇是富丽堂皇,在那时局刚刚平稳的年代来看,任氏也算是颇为显赫的一门华族了。

  任定邦年近五十,面容帅气俊秀,祖辈先前在内陆已是望族,后来举家迁到南洋,先靠着淘锡起家,兜兜转转到现在,任定邦能把家业发扬光大,可见也不是个省油的灯。

  然而,任定邦这一生最为人所耻的事情,应该就是抛弃了原配妻子而娶了在英国认识的王家女儿。

  这事情知道的人太少了,毕竟在那时候来看,也实在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

  任定邦是什么人,大家氏族的子弟,而那一位原配却是连个名字也叫不上,还是个没读过书、思想落后的女人。那是任定邦的父亲早年在内陆定下的娃娃亲,任定邦出国前就娶了。这女人不知是真喜欢任定邦还是因为只剩下这么个依靠,任定邦回来后身边就多了个穿着不俗、相貌姣好的女子,那女人却也默默承了——这王太太才是任定邦的法定妻子,这女人当初仓促之下嫁给了任定邦,连注册什么的都没做呢。

  后来的事情,也很简单,那女人怀了孩子,后来难产,就这么简简单单地死去了。

  留下的大儿子任潇洋,任定邦不知是不是因为愧疚,总还是疼他的。

  而王瑾柔王太太,之后也接连生下了一双儿女。

  老二任筠雅是个健康漂亮的小姑娘,是任定邦的掌上明珠,可王太太偏要再拼个儿子——或许对非亲生的大儿子有疙瘩,总之王太太在隔年就又再生了一个儿子。

  这问题,全都出在了这个小儿子任潇云身上。

  那确实是个标致得紧的孩子,比任筠雅长得还端正几分,可却是个难养的,一出生先是心脏有孔,动了手术之后以为总算没什么事了,却又发现这孩子有血液病,浑然是来向他们讨债一样。

  可毕竟,还是自己的亲骨肉。

  王太太是个厉害的女人,却依旧拥有女人作为母亲的天性。对这个小儿子,她从一开始的满怀希望,都后来的几年,已然是处于半麻木的状态——一方面希望他活下去,一方面希望他就这般走了,少点苦头。

  有一点,她倒是全然放弃了,那就是让这躺在床上,半死不活的漂亮儿子去和另一个女人生的儿子争财产。

  任定邦似乎也对这小儿子死心了,专注在培育大儿子上。只是,没有人敢说任定邦是不疼爱这任家三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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