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半个月?殿下的生辰是那一天?”
林滤愉悦的笑了起来,意味深长:“就是二月十二的花朝节啊。”
轰隆!一道天雷砸到长史大人的首级之上,应接不暇,天雷阵阵,直把韩小长史雷的头晕眼花。
一时之间,长史大人说不出的悲愤:林滤竟然比她大了一个月!
自己还曾因为对方未成年而纠结不已,自己还总是一副我心理、生理年纪都比你大的姿态。
长史大人忍不住捶墙,这让她情何以堪、情何以堪啊!
韩苏一脸木然的看着林滤,为今之计只有寄托于林滤不知道自己生辰上了。
林滤不知道吗?怎么可能。
公主殿下早就把长史大人调查个底儿朝天了。
正是因为知晓长史大人的生辰,才更加对平日里,明明比自己年幼、明明就一副天真单纯的样子、却偏偏还自以为很成熟、以年长者自居的长史大人好笑不已。
到了今天才真正明白,感情长史大人压根不知道自己生日,就自认为自己比她年幼了呢。
多么有趣啊,看看眼前这张因为太过震惊,都呆滞了的脸。
公主殿下扬起恶作剧成功的恶劣笑容,娴雅依旧的伸出手,捏了捏长史大人的脸:“乖,叫姐姐。”
“……”
生日比周年纪念日重要多了,更何况,看起来公主殿下没一点儿浪漫情怀,就算不是周年纪念,难道和情人一起压马路、游景点,赏花、赏月、赏长史,就没有一点儿吸引力了吗?身为情人,真是失职!
不过,长史大人显然也没资格说别人,以情人自居的某人连对方的生辰都是刚刚从对方口里得知呢。
于是,韩小长史打起精神、重整旗鼓,抓起藏在身边儿的木盒子往林滤手里一塞,面皮儿发热的某人,连敢正眼看林滤一眼都没,期期艾艾的嘟囔了一句:“今天天气很好,送你的。”然后一溜烟儿的跑了,临阵脱逃的理由是:我要去准备生日惊喜。
林滤错愕的看着手里的盒子,虽然之前一直没抬头,事实上,她从韩苏刚刚进来,就看到这个被刻意掩藏在对方身边儿的东西了。
还以为是有什么特别用意,韩苏才会这么躲躲闪闪的不让自己知道,所以故意没有去看,结果却被对方这么冒冒失失、语焉不详的塞了过来。
公主殿下无论如何也不会想到还有周年纪念这种日子,千年的习俗间隔就是这么的让人无力。
只是,无论何种间隔,却也挡不住少女真挚的情思。
林滤打开盒子,出现在眼前的,是一只古拙质朴的紫砂茶杯,说她古拙质朴,实在是太高抬它了,只不过是因为长史大人送的,所以公主殿下忍下心来厚道了一回。
因为杯子明显是韩苏亲手所制。想起来大约是因为林滤经常饮茶的缘故,韩小长史便用心亲自做了这么一个礼物。杯子上面一个书生仰头望月,旁边刻着两行字:“以茶代酒,消融倾慕心几许。烹字成汤,萃取相思水一杯。”
林滤并不知道这是韩苏为了周年纪念日特别准备的礼物,而且明显对方也是今日刚刚才知晓自己的生辰,所以也并不是提前送的生辰礼物,那么,忽然送了这么一个大费心思的杯子又是为何呢?
聪慧睿智的公主殿下茫然不解。
不过,这并不影响公主殿下心里的喜欢。之后几年,林滤总爱这个杯子,无论人前人后,这个茶杯都常在手边,只要饮茶,这个杯子总是离不开的。
当然也有心直口快的亲族,直截了当的唾弃这个丑陋的杯子未免与林滤太不相配,林滤却都笑而不语。
韩苏腰间的香囊针脚还不够细密,做工有些粗糙呢,可是她不也每天都羞怯欢喜的戴在身上,不时的摸一摸,生怕不小心遗失了么。
☆、84你捧的哪门子的花啊
林滤公主殿下的打算并没有成功。因为从庆王府送来了邀请花朝节百花会的帖子。
还好生病的消息还未放出,于是计划终止了下来,临时改为小恙,两日便好,就算没有大碍,循例也是要小病一下的。没办法,从春节前到现在,一直都健健康康的,和往日的形象太不符。
可见演戏的确是一个技术活,尤其在公主殿下身兼导演、编剧等一系列职位的时候,又费体力,又耗脑力,还要临时做档期调整。林滤顺手将请帖递给了韩苏,预估了一下近日生什么病比较合适。
“庆王妃?”韩小长史好奇的翻来覆去看着鎏金帖子。
虽然来到帝京已经一年了,可是她几乎总是宅在公主府不出门,又没有什么交际,所以就算是皇家的人,长史大人也没能认全,没办法,皇帝亲戚太多,同理,林滤的亲戚也很多。但是公主殿下很少与他人走动,待客也并不热情,就造成了自家略显失职的长史大人孤陋寡闻的局面。
“庆王是我十三叔,虽然出身不算尊贵,但因为为人单纯不争,所以无论是父皇,还是其他叔伯,都十分喜欢他,就算不喜欢起码也没有厌烦他的人,所以父皇即位之后,就封了这位叔叔一个‘庆’字,可见喜爱。”
林滤抿了一口茶,笑道:“我这位叔叔不但温厚纯挚,人长得也极俊秀文雅,据说及冠的时候帝京的女儿家都额手相庆,别看不是什么尊崇的皇子,各家的媒人差点踏破皇宫的门槛。概因为十三叔叔虽生于皇家,偏偏却一副出淤泥而不染的架势,最妙在当时诸位王子哪怕争权夺利,都没有把他拉下水的心思,简直就是一个奇葩,此事在皇家总是笑谈中不可缺少的话题。你看,这样的人,哪家不喜欢?哪家的女儿不喜欢?”
韩苏奇怪道:“这是为什么?”
要说是当时的皇子心地好,又怎么可能?
韩苏虽然没明说自己的问题,林滤也明白问的是哪个,答道:“因为十三叔叔虽然聪慧灵秀,却偏偏是个痴人。他涉猎甚广,爱好广泛,因为人极聪明,所以无论学什么都能一蹴而就。他在十三岁的时候,就写了一手好字,围棋上的造诣也高,古琴弹的也好,诗词也常受皇爷爷的称赞。可他学的快,没兴趣的也快,就在那时,忽然有一天,他又对画画感兴趣起来,要说画画,他平日也会画上两笔,但要说好,却谈不上,于是就下了苦功夫准备把画画好。”
“这次一下决心可不当紧,那么通灵剔透的十三叔叔,偏偏对画画没辙呢,要说他是画痴吧,偏偏比平常人要好一些,可反复练下来就是不入流,痴劲儿上来,就一练几十年,估计至今还在家里挥毫呢,可惜的是,现在不知入没入九流呢?”
韩苏看林滤俏皮打趣自家叔叔,哪怕没趣也都觉得有趣了,更何况庆王的确很悲催。
林滤继续说道:“他虽然学的越快,厌弃的就越快,却在学的时候都是极认真的,所以一画起画来就不免沉迷其中,像是入了魔怔。后来好几次,连皇爷爷唤他他都不理,有次皇爷爷实在恼了,在他眼下拿走了镇纸他都不知道,皇爷爷一怒之下就把镇纸磕在了他的头上,他还一脸茫然呢。”
“你说说,他连面对皇爷爷、当时的皇上,都这副漫不经心的模样,我那些有心思的叔伯们,又怎么会图惹晦气?”
“那庆王妃又是怎么回事?”
林滤面色古怪的笑了笑:“我幼时调皮,听了十三叔叔的传言,就专心练了当时十三叔叔正摹的一幅画,然后有天在十三叔叔面前装作什么都不会的样子,虚心请教他,之后就在他面前一挥而就……”
说到这里,林滤再也忍不住了,咬着嘴唇坏心眼儿的笑了半晌,就好像刚刚恶作剧成功一样,然后眨眨眼,吐吐吐舌头,对着韩苏说道:“你不知道他当时有多呆,我扯了他半天的衣袖也没能把他扯回神,我那时还不到六岁,以为把他震傻了,害怕皇姐骂我顽皮,因为当时画荷,所以就在池边作画,于是看四周没人,就用尽力气,把他一个踉跄给撞到了池塘里……”
韩苏大汗,竟然不知道该说啥好了,还不到六岁,幼月你、你……
林滤掩口笑道:“他事后还谢谢我叫人救他,且非得认为我有画画的资质,常要我同他一起钻研,于是就时常遇到庆王妃。”
“庆王妃为人极好,最爱花花草草,和十三叔倒是很相配的一对儿,只是开始的时候子嗣有些艰难,好在我十三叔也不在意这个。我幼时极讨长辈喜欢,庆王妃没有子嗣,心里总是焦急,见到模样漂亮又聪明的孩子总是忍不住要喜欢的,后来真是巧了,我到他家玩了不到一个月,就诊出庆王妃有了喜脉,所以她总觉得是我带来的福运。”
林滤顿了一下,敛了几分笑容:“再后来,我皇姐远嫁,我生了场大病,就干脆以身体不好放出风去。她和十三叔都是不爱事儿的人,尤其不爱进宫沾惹是非,却会每年都在一些日子进宫看我。尤其是花朝节,因是我的生日,皇姐也不在了,她便找了厨子,做了百花宴,在每年的那天,以庆王府的名义遍邀百家闺秀,前去做客赏花。”
“虽然名义上是庆王妃平日就爱花花草草,于是就尤爱花朝节,促成了这般热闹,其实我心里明白着呢。直到后来我替哥哥掌管了内府,他家才取消了这个宴会,只在那天之前送来一些花草字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