惊得满地芦花鸡跑,院中一只小黄狗跟着汪汪直吠,也不知道是在为她助威还是跟她争嗓门。
“……”
墨熄一向不太受得了女人,梦泽那种沉和的还好,红芍这样的姑娘简直能排进他的人生十大噩梦中去。
但瞧起来,李清浅却觉得她很好,言语间并没有任何不耐烦的意思。
再往下看,墨熄大致清楚了他们之间的关系。
原来,这个红芍是李清浅游历扶义时捡来的一个逃荒的小姑娘。认识她的时候,他十八岁,她十五岁。一起走南闯北三年半,如今已是亲昵不可分的一双人。
只是李清浅和红芍都毫无谈爱的经历,李清浅自是不用说了,红芍看起来虽然吵嚷,其实也是个纯的不得了的姑娘,告白藏在心底从不敢出口。所以虽然他们之间的感情,旁人都看得出来,但这俩人却都傻傻地,一直不知道该怎么跟对方说破。
最绝的是有一次红芍喝多了点酒,趴在桌上抬起眼,呆愣愣地望着烛光下看书的李清浅,看着李清浅搁在书卷边的手,忽然就忍不住,悄悄凑过去一点,再凑过去一点,忽地心血上涌,鼓足勇气握住。
李清浅吃了一惊,一时说不出话来,睁大眼睛看着她。但见红芍面颊酡红,嘿嘿傻笑着,望着他的眼睛里满是星辰灿烂。
“大哥……”
照理说郎情妾意,好容易两人中有一个鼓足勇气捅破了窗户纸,那应当就能互通心意了。
可红芍望着李清浅那张清俊儒雅的脸,忽然就怯了。
她想,她真的配的上他吗?
早在三年前,当他走到冻饿交迫的自己面前,向一个脏兮兮浑身还生着疥疮的小女孩伸出手时,他就成了她的哥哥她的天神她的情郎。
在她眼里,李大哥什么都好,长得好,心肠好,法术好,声音也好听。
除了没钱,处处都是天下第一。
再低头看看自己,虽然相貌还算过得去,但到底是个大字不识的傻丫头,又蠢又笨,吃得还多,一顿饭能吃她李大哥的两倍,嗓门又大,像个铛铛乱敲的锣鼓。
这只小锣鼓越想越悲凉,好不容易鼓起的勇气,居然就在这紧要关头又瘪了下去。
勇气没了,手却还牵着。
那总该找个合适的借口吧?总不能说抱歉大哥,我以为你的手是茶杯,拿错了。
于是红芍真的编了个烂到家的借口,就连墨熄都无法骗过的借口——她笑吟吟地说:“你跟我玩比手劲嘛!”
李清浅:“……”
“玩嘛玩嘛!我们来比比谁的力气大!”
李清浅大概也觉得自己会错了意,耳根微微有些红,他把手从她掌心中抽出来,垂下睫帘,随即无奈道:“昨天不是才刚比过谁聪明?”
“对呀,所以今天比力气大嘛。”
李清浅勉强笑了笑:“这又是你忽然想到的什么奇怪念头?每天都比?那明天又想比什么?”
“明天比比谁英俊!”红芍说着,忽然跳起来抢过李清浅书边搁着的笔,在自己唇上添了两笔胡子,“大哥你看,就像这样!”
李清浅看着她明眸顾盼,装模作样捻着胡须的机灵样子,不禁又是好笑,又是心温。
他也是欢喜她的,只是就像她嫌自己又蠢又笨吃得多,李清浅则嫌自己又闷又呆赚的少,所以他心里总觉得,像红芍这般灵巧又好看的姑娘,是不该一直跟着自己吃苦的。
其实当初红芍非得黏在他身后跟着他的时候,他就颇为无奈地跟她说过:“姑娘,我救你只是因为我刚巧见着你倒在路边,病得很重。并不是想要你报答什么……”
红芍嗓门大得像锣鼓,个头却娇小,李清浅一走快,她就得踩着小破鞋跌跌撞撞地追着跑,边跑边急着解释:“大哥哥,大哥哥,我知道,我知道的!你不要我报答,但是我自己想报答——”
“你留在医馆里吧,我不是都跟大夫说过了吗?她愿意收你当个小徒,你要真想报答我,那就跟着她好好学,以后也能治病救人,不是很好?”
“才不好呢!”红芍急的直跳脚,“我卖身葬父的!你葬了我义父,还救了我,你还给我看病,我、我不管!我就要跟着你我要跟着你跟着你跟着你啊啊啊!!”到最后简直是跟个小疯子似的在大喊大叫。
李清浅看这小病猫养好了力气,居然是如此难缠,不由有些头疼,走得更快了。
红芍一看,急了,破草鞋拖拖踏踏,总绊着她,碍着她追人,于是她干脆脱下来,一手一个朝李清浅丢过去,光脚蹲在地上,哇地一声大哭起来:“你,你别走嘛!那我不报答你了还不成吗!”
李清浅:“……”
眼泪簌簌地从脏兮兮的小脸上往下滚落:“我不报答你啦!我蹭吃蹭喝,我赖着你行不行呀!大哥哥,你别留我一个人啦。”说着直抹泪珠,哽咽道,“你把我留在医馆,我粗手笨脚,什么都不会……过几天,万一大夫又把我卖了呢?我已经被转了三户人家啦,当人家的童养媳,小丫鬟,干女儿,我都不知我自己是什么东西了……”
越哭越起劲,破锣嗓子直嚎嚎,眼泪滚在泥土里,脏兮兮的脚丫在泥里蹭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