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没一个靠得住。
没办法,秦晓晓决定亲身上阵。
稍加思索,她便粗略地建立了方案。
计划大概为,自己突而暴动发疯,大声胁迫女主,拉扯女主的衣摆,从而引起男主的注意,吸引他过来。
然则,未等计划实施。
异变又起。
前方。
一个四十岁左右的大叔走近。
大叔的脸很胖,鼻梁塌得像以前被人打过一拳。
脸颊的肥肉颇为松弛,垂至嘴角,两只小豆眼望着角落的女子。他印证了相由心生,笑容油腻猥琐,眼神仿如阴沟里的老鼠,无端地令人嫌恶。
原本,大叔想再坐会,观察一阵,待少女离开前去搭讪。
接而,见女子站起。
以为她要离开,他坐不住了。
多年的经验告诉他,眼前的女子是上等的尤物,不容错过。
他是个老手,作案几起,自有一套手段和经验。
看中的女人,无不落网,没人能逃出他的手掌心。
“小丽,原来你在这。”
他摆出一副跟她很熟的样子,道:“别生我的气了,我们回家。”
“你认错人了。”
这边,莫名其妙被不认识的人亲昵地喊着不认识的人名,秦晓晓斜睨他,“我不是小丽。”
“不是,小丽,你听我说……”
“不听,你给我麻溜的滚。”
秦晓晓不耐道,内心则在想:快点走开,你挡着男主的视线了。
“我错了小丽,不要怄气了,家里还等着你烧饭。”胖大叔却不依不饶,甚至伸出手拽她的手臂。
眼看咸猪手伸过来,触到自己。
“烧个锤子,叫你滚开听到不。”
秦晓晓用了全力拍开它,暗想,该不是遇到神经病了吧。
右手遭受攻击,胖男人吃痛。
被打到的部位迅速红了,他不怒反笑。
真是个爱抓人的小猫咪。
性子够烈,他喜欢。
征服这样高傲的女人,看着她们在他的□□下屈服于他,产生斯德哥尔摩综合症,态度从不屑变得依赖,他就特别有成就感。
正意淫着,兀地,一道微微颤抖的声音于背后传来。
“她不认识你,你别纠缠她。”
项莉薇忽然起身,蹙眉望他:“你没看到她不喜欢你么?”
那双纯黑的瞳孔意为不详,被它冷冷地看着,直教人心里发毛。
美好的臆想被打断,胖男人有些不悦,他闻声扭头,看到了一张漂亮的脸。
双目迷离,唇色红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