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毒炮灰重生以后_分节阅读_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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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荡荡的四合院里,陶暮有个属于自己的房间,就是西耳房。里边按照陶暮的喜好重新装修过,空调电视电脑一应俱全,就连床的厚度都是陶暮最喜欢的。被子是天天晒过的,还带着太阳的味道。陶暮一趟上去就觉得睡意昏沉,没一会儿就睡着了。

然后他迷迷糊糊地,梦见了自己小时候的事儿——

陶暮五岁的时候闯进宋记的后厨,抱着宋老头的腿仰头叫爷爷。他模样好,嘴巴甜,小小一个人儿,奶声奶气的央求宋老头,让他在宋记打杂换饭吃。他说孤儿院的饭是大锅饭不好吃,宋记的饭隔一条街闻着都香:“爷爷您做饭这么香,肯定有本事。我想跟您学本事,我给您打工,我不要钱,您给我一口饭吃就行。”

五岁的小孩儿,能干什么?宋老头性情孤拐,平时最不耐烦胡同里大嚷大叫一窝蜂的熊孩子。可陶暮小小一团子,软软的白白的,抱着宋老头大腿的时候,宋老头能清晰的感受到小孩子比成年人高一些的体温。他低头看向陶暮,陶暮乌溜溜的眼睛里满满的都是他。

宋老头一下子就心软了。他想起自己的儿子。当初他被下放,他老婆耐不得苦,扔下老人孩子改嫁了。他儿子从小就在街上游荡,天天饥一顿饱一顿,可能就像陶暮似的。如果那时候有人肯伸把手管管他儿子,兴许他儿子就不会学坏,就不会在严打的时候挨了枪子儿。

陶暮就这么在宋记留了下来。他年纪小,干不得重活儿。就在后厨帮忙刷碗洗菜。宋老头清闲的时候教陶暮做菜,手把手的教,从削土豆皮切土豆丝到雕花勾芡颠勺掌厨。陶暮足足跟宋老头学了七八年。冬练三九夏练三伏,手上磨出一层层老茧,指头上留下一道道伤疤,从来没叫过苦喊过累。

宋老头于是就把陶暮当成了关门弟子。在宋老头学厨那个年代,讲究的是一日为师终身为父。师傅认了徒弟,不仅要教徒弟手艺,还得替徒弟操心前程,甚至连婚姻大事都要过问。比父子也差不了什么。

宋老头还把正房西边儿,原来是书房的西耳房改了给陶暮住。方便陶暮每天晚上做完作业练完刀工基本功,直接休息睡觉。不用再折腾回孤儿院。陶暮从六岁那年住进四合院,一直到十二岁上初中。有人开始笑话陶暮身上永远都带着葱姜蒜的油烟味儿,很不洋气。

嘲笑的人多了,陶暮便不想在宋记做了。闹着去胡同外边的一家西餐店打工。因为穿马甲衬衫看上去比大褂布鞋更洋气。后来陶暮又陆陆续续的打过各种“洋气”的零工。他模样好,嘴甜,到哪儿都揽客。所以即便年纪小些,大家都爱用他。

陶暮白天上学晚上打工,专门找有员工宿舍的地方。下了班就直接在员工宿舍糊弄一宿。他是个脾气特别倔的人,既然不在宋记打工,就不蹭宋家的四合院。但他每到周末还是会去宋记,带着他打工店里的各种西餐西点好吃的好玩的,去看宋老头。

宋老头每次看到他就会骂他,嫌弃他不懂事儿不务正业。于是渐渐的,陶暮连宋记都不爱去了。买了东西就往陶院长那一扔,让陶院长帮他转送。

等到了初三暑假,陶暮阴差阳错的进了夜色打工。夜色的员工宿舍是刘耀为了投资,打包买的高级公寓。懒得往外租,索性给员工住。装修奢华地段好,客厅里还有一个大大的落地窗。站在落地窗前恨不得能看到大半个燕京城。那是陶暮从小到大住过最好的房子。而且店里的人都特别时髦,不管是驻唱歌手还是牛郎MB,一个比一个长得好一个比一个有钱,而且穿的用的都是名牌。

这些人对陶暮也好。知道陶暮是孤儿,就把自己过时不爱穿的名牌衣服送给陶暮,教陶暮唱歌教陶暮调酒教陶暮化妆,甚至还有人教陶暮怎么勾引富婆。不过后来被老板知道后暴揍一顿。

但是夜色的名声很不好。有人看到他在夜色打工,回头就在宋老头面前说闲话。宋老头气的拎着扫帚疙瘩大闹夜色。非要把陶暮领回去。那天恰好是陶暮的生日。夜色所有人给陶暮过生日。老板刘耀甚至开了一瓶XO,大半瓶都被陶暮喝了。宋老头找过来的时候,陶暮已经醉的不成人形。

他很不耐烦的挣开宋老头,让宋老头哪儿来的回哪儿去,别耽误他赚钱。还说宋老头不是他什么人,没资格管他。他陶暮一没爹没妈的孤儿,连爹妈都不要他,他爱干什么干什么,谁也管不着。

那天晚上宋老头狠狠的打了他一巴掌,自个儿颤颤巍巍的走了。回到家里就把他精心鼓捣一天才做好的一桌子菜都扔了,连同陶暮最爱吃的寿桃一起倒进垃圾桶。

陶暮事后才知道。厚着脸皮去给宋老头赔礼道歉。好话说了一箩筐,终于把宋老头哄好了。宋老头让他离开夜色,陶暮不乐意。两人又吵了一架,陶暮很不开心的跑回夜色。又去给刘耀道歉。因为宋老头差点把夜色砸了。

陶暮觉得在夜色里对他最好的就属老板刘耀和他老婆孟齐。陶暮为了巴结大家,总是给大家做饭吃。那会儿他才十四五岁,因为长得好会说话,卖酒都比别人赚得多。他帮凯文哥代唱,一晚上唱下来光小费就能收七八万,站在吧台里给人花试调酒,整个酒吧的小姑娘都围过来看他。不过有时候也会碰到糟心事儿。比如被喝醉酒的客人狂扇巴掌撒气;被人拿一叠钱砸脸上逼他喝酒,喝一杯给他一千块钱;还被客人纠缠过要他出台要包养他的,什么人都有。

后来刘耀就把他摁在后厨让他帮忙做饭,不让他出去了。陶暮在宋记和西餐店都打过工,什么都会做。而且客人特别认他的手艺,一碗蛋炒饭耀哥敢卖七十八块钱。但陶暮不喜欢在后厨呆着,刘耀和孟齐就哄着他,愿意给他分成。一碗炒饭卖七十八,分他一半。一碗酒酿丸子卖六十六,分他二十。

陶暮的荷包一下子就鼓起来了。但他跟夜色里的人学的花钱大手大脚,贪图享受,就算赚再多钱他也剩不下来。而且他还攒钱把宋老头那四合院的电路给重新改造了。给宋老头换了新的液晶电视,电冰箱和空调,还把茅厕改成抽水的。宋老头嫌他有两个钱就骚得慌,他就糊弄宋老头,说他以后回来也得住,屋里破破烂烂的他都不爱回来。

宋老头就不说话了。结果四合院改造好了他也没回去住过。毕竟四合院再改造也就是那么一个大破院子,哪里有高级公寓住的舒服。

再后来他在夜色还认识了几个时常过来泡吧的小模特。那些小模特跟他玩的好,就撺掇他去当模特,给那些线上的商家穿衣服打板。陶暮长得好,是天生的衣架子。穿什么都能穿出自己的风格来。那些线上商家都喜欢用他。可惜陶暮去的不是时候,他是冬天去的。大冬天在没有暖气的摄影棚,还得光着膀子让人照相,一照照上好几个小时,冻得陶暮直打喷嚏,回家就发烧了。赚的那几千块钱都买药了。

孟齐照顾他的时候顺便数落他,傻了吧唧的有福不会享。天天在夜色后厨呆着多好,一整个晚上也做不上几道菜。轻轻巧巧的赚那么多钱。不比大冬天的出去挨冻强多了。

那会儿陶暮还挺单纯,没听出来孟齐和刘耀是担心模特圈太乱,小孩儿不在他们眼皮子底下再学坏喽。所以不想让他跟那帮模特交往太深。

陶暮就觉着当模特确实挺苦的,也不好玩。所以后来那帮模特再叫他,他就不去了。但是陶暮又对拍照感兴趣了。他去找给他拍照那摄像师,让人教他拍照。学成以后就在那摄像师的影楼兼职。那摄像师在业内挺有名气,偶尔还会接明星海报。他让陶暮给他当助手,陶暮也就顺势接触到影视圈。

那会儿正赶上陶暮上高三。他本来是想高中毕业后不念大学,直接打工的。反正他觉得念大学可能还没有他现在赚的多。结果那摄影师,还有广告公司的助理都建议陶暮报考影视学校。还说陶暮长得这么好,又这么聪明。只要从科班念出来,肯定能当大明星。

陶暮就被这帮人忽悠着去报艺考。京影和燕影都通过了。最后脑子一抽报了京影——因为宋老头不同意他当演员这事儿,觉得特别不靠谱。后来又四处打听,知道京影的学生毕业以后,最不济还能当个话剧演员,也是有编制给交五险一金的。总比燕影出来演不了电视剧就得转行或者去跑龙套强。

陶暮跟宋老头吵的头疼,好不容易见宋老头终于松了口风,也懒得思考京影是不是合适他。直接就念京影了。

再后来,就是他去H镇走了一圈,仿佛过了一辈子似的,又回到燕京。认了俩爹,认了一个爷爷。然后再想起当年那些旧事,就仿佛加了一层滤镜似的。一点儿也不觉得苦。总是漂泊如浮萍的一颗心也稳稳当当地落了地,就好像大树扎根似的。缓慢的萌发,恣意的舒展着。

静谧的月色透过窗户,静悄悄的爬进西耳房。

陶暮在睡梦中舒展了双眉,唇角勾的弯弯的,如同天空高悬的下弦月。

一颗泪珠静悄悄的从眼角滑落,滴在枕巾上看不见了。

陶暮呼呼大睡的做着梦。梦里,有宋老爷子,有他耀爸小齐爸,有陶院长……

都是他的亲人。

☆、第63章第63章

第六十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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