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这些天,陶暮结合自己上辈子的经历和脑袋里时不时飘出的【书评】认真分析过:但凡沈毓喜欢,或者真心喜欢沈毓的人,运气和结局通常不会太差;但凡不喜欢沈毓,尤其是恶意针对沈毓的人,运气和结局绝对不会好。至于那些对沈毓态度平平基本上没啥交流的人,沈毓没太关注,【书评】也没透露过。
综上,陶暮总结,沈毓的主角光环也是有限制范围的。越是接近沈毓的人越要克制自己对沈毓的反感。否则就会莫名其妙的霉运缠身。
因为身世关系和上辈子的经历,陶暮注定不会喜欢沈毓。碍于剧情的强大惯力,陶暮也不能像上辈子那样敌视他。思前想后,陶暮觉得自己唯一能做的就是克制对沈毓的情绪。能敬而远之是最好的,就算不能,也要保持距离。
下戏后,陶暮又等了大毛小胖一会儿,三人一起回家。致力于当吃瓜大v的俩位发小一回到家就直奔电脑,跟重度的网瘾少年差不多。
“哎呦我去,一天涨了三千粉丝好开心。”大毛小胖盯着微博页面傻乐:“真不愧是明星,这互关一下,好处就是多。”
说着,还不忘问陶暮:“你不是也跟王子互关了吗?涨了多少粉儿了?”
“不知道。”陶暮闷闷的应了一句。心说一群翻脸比翻书还快的墙头粉,谁稀罕。
“哎,你干嘛去呀!”大毛小胖一脸懵逼的看着拿起钱包就要出门的陶暮。
“去买鸡爪子。”陶暮道:“不是说好了周六给你们烤鸡爪子嘛。”
两屁股黏在电脑前的重度网瘾少年们立刻起身:“我也去。”
结果陶暮并不是去市场,而是到楼下萍姐的饭店询问进货渠道:“能订十斤鸡爪子吗?我在这边不太熟,也不知道谁家货好。”
老板娘比了个手势:“没问题。明天早上要吗?”
“最好是今天晚上。这样明天中午就能烤了。”
老板娘二话不说,立刻打电话订货。
半个小时后,新鲜的鸡爪子送货上门。老板冯哥特地知会陶暮:“今天九点就关门。到时候哥把厨房让给你,你就放开了干吧。”
陶暮:“……”
冯哥特别热情:“需要哥给你打下手吗?”
“不用。”陶暮做饭的时候特别讨厌有人帮忙。因为会打乱他的节奏,相比帮忙更像碍事。
冯哥笑了笑,也不知道陶暮是真的不需要帮忙,还是怕人偷师。
不过冯哥还是信守承诺的在九点钟将后厨交给陶暮。他和萍姐在前面边看电视边嗑瓜子边等人。
晚上九点钟,外面的夜生活刚刚开始。可是在后厨一隅,却安静的仿佛万物都要沉睡了。
原本喧嚣吵闹的厨房沉静下来,只有陶暮一个人系着围裙站在水龙头前,一遍一遍的清洗鸡爪子。陶暮用的是长流水,哗哗的清水浇在鸡爪子上,将食材彻底冲刷干净的同时,冷水也让鸡皮的口感更脆。洗干净食材后,陶暮把鸡爪子放进大铁锅里焯两分钟,再用冷水冲。这样可以除掉腥味和多余的油腻脂肪。
紧接着是调卤味料。这一步需要用上好的五花肉煸出新鲜的荤油。然后将特质的香料和调味料放进去爆炒。陶暮学的是宋老头的独家秘方,是老头子在陶暮很小的时候手把手教他的。老头子曾说,一个厨子在做菜的时候应该做到心静手稳,心静方能仔细掂量火候,手稳才能对得起食材本身。
可惜陶暮上辈子做菜的时候从来心不静手不稳。因为他上辈子做的菜,要么是为了讨好沈家人,要么是为了拉拢合作伙伴。做人功利,做菜也没办法拿捏火候。
很多人都说他做菜时杂念太多,做出来的菜肴没有沈毓的纯净。
虽然陶暮自己也不知道做菜时想什么跟菜的口味有什么因果上的联系。
厨房里渐渐传来一股诱人的香味。有点像红烧肉,只是味道更清新,香味也更浓郁。
坐在前厅的食客们忍不住吸了吸鼻子,老冯惊艳的道:“陶暮这手艺,行啊!”
“那是当然。”大毛小胖与有荣焉:“我们家暮哥厉害着呢!”
“这也太特么香了。”每天晚上都赖在饭店看电视吹空调侃大山的老食客们摸了摸肚皮,刚刚吃过晚饭,这么一会儿竟然饿了。
冯哥按耐不住,示意大毛小胖进去问问:“能不能先来点儿尝尝?”
“还没做好呢!”大毛小胖也馋的不行,暗搓搓的趴到厨房门口:“暮哥,能先给几口尝尝咸淡吗?”
“我料还没弄好呢!”陶暮硬邦邦的回绝:“你帮我问冯哥,厨房里有花雕酒吗?”
“有——”没等大毛小胖开口,冯哥蹭的起身:“水龙头上边那架子上,一个黑坛子装着的,上面贴了一张红纸的。”
“我看到了。”陶暮应了一声,将花雕酒搬下来,到了大半坛。只听锅里滋啦一声响。浓郁的香气冒着白烟扑鼻而来。香味氤氤氲氲的窜到前厅,老食客们的口水哗啦啦的流了一地。
“不行我真受不了了。”有人猛地窜出门外,上隔壁串店点了三十块钱肉串。
陶暮仍旧在耐心做卤味调料。半个小时后,陶暮将焯过灞过的鸡爪子扔进铁锅里,小火焖炖。
这一炖就得半个钟头。直接把鸡爪子煨的骨酥肉烂,皮软筋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