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纸黑字,比写在沙地上的字迹更加灵动。
沈瑜跟着他下笔时默念,最后已经看呆了。赞元搁笔,无趣地说:“练久了,你也能写出来,这也值当盯着看?”
“你写的,岂能是一般人比得上。”沈瑜赞叹不止,手指轻轻拂过字迹,染上墨色。“这样的纸,果然得你的字才配得上。”
赞元摇头,“你就用这纸练。”
“那怎么行。”沈瑜也摇头。“若是写坏了,一张纸就废了。”
“废了就废了。你若是心疼纸,就好好想想怎么才能写好。”赞元坚持地把笔塞到沈瑜手上,“试试。”
沈瑜握住笔,不由自主地想起之前赞元是怎么纠正他的,于是一一调整,然后对着赞元写的字临摹下来。
“不错,有长进了。”赞元由衷地赞许,又上前握住沈瑜的手,帮他调整,“握笔习惯很难改变,不必急于一时,自己有意识地调整就好。”他又牵着沈瑜的手写了一遍,沈瑜看着纸上的字,感受着手上的温热,心中也渐渐充盈着温暖。
“你想不想出去看看?”沈瑜还在琢磨写字,赞元已经走到墙边,朝窗外张望,“城内定然十分热闹。”
沈瑜犹豫了一会:“这……我们才刚刚定居,家中诸事繁杂,还是不要乱跑了。过阵子再去吧。”
沈瑜只看到赞元露出失望的神情,却不明白他为何如此失望。
沈家人暂居下来。有冯远道的吩咐在,他手下的小吏还在衙门、州学给沈家几个几个壮年找到生计。沈瑜他们还去探视一同到来的邻居们,发现他们也各自找到差事,生活开始步入正轨了。
眼看一切都在往好的方向发展,沈瑜没料到,离别会来的那么突然。
那天只有沈穆与妇孺在家。沈瑜正在房中练字,赞元在一边百无聊赖地翻书,突然见到沈穆面色异样地走了过来,“跟我来,有人拜访。”
城西难得这么热闹,围观的人已经把沈家的院子围住了。
来人是个细瘦的男子,面白无须,身穿布袍,头戴方巾,身后是五六个仪表堂堂的侍卫,各自牵着高头大马,还有一辆蓝布马车跟在后面。为首那人先向赞元行礼,又朝沈穆拱了拱手,“老大人,仆是来迎接小郎君的。”
沈穆惊讶的目光从他身上扫过,落到后面的马车上,微微皱眉,“你家的大人不在吗?”
“郎君身负要职,不可擅离。”男子平淡地说,又拍拍手,身后的两个侍卫上前,放下了一大袋粳米、细面,还有三大串铜钱。
“这些个钱粮,算是酬谢沈翁照看小郎君的。”男子不卑不亢地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