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不是私家饭们没尝试过,他们一共尝试了好几次。
第一次来得人还没保镖多,光是看见那副“生人勿近不然打死”的架势就被吓得调头就跑。
第二次人来得多了点,壮着胆子往前走了几步,保镖拔出枪还没来得及鸣枪示警,一个个跑得比兔子还快,转眼间就没了踪影。
第三次来得人不多,但是里面有个胆子大的,非得在作死的边缘试探,一边试探一边念念有词:“你们不敢开枪的,你们肯定不敢开枪的,你们绝对……”
“砰!”
保镖队长曹虎生拔出枪随手一扬,在他用自拍杆举起来的手机上打了个洞:“这里是私人领地,我们有房主的委托书。再敢往前走一步,瞄准的可就是其他地方了。”说着把枪口往他裆下比划了两下。
估计私家饭之间有个专门共享信息的组织,反正从那以后,再也没人敢以身试险挑战主动保镖哥哥们的准头了。
今天天气好,春暖花开艳阳高照,别墅前后的几棵老树全部长了新芽,小叶子嫩生生的,连空气都沾染了几分绿意。
被塑料幕墙围起来的院子里不时传来一阵笑闹声。
保镖兄弟心里头纳闷,转头看向队长:“曹队,余先生的剧组拍得不是鬼片儿么,你说这在干啥呢,都笑一上午了。”整得跟喜剧片似的。
“你管人家干什么呢,”曹虎生瞪他一眼:“事事儿的,闭嘴好好站岗。”
剧组正在干什么?正在给余火拍照呢。
准确来说,是给沈蜜云拍照,因为剧本里有个男主在隔间找到大量相片的情节,回头做旧了当道具用。
按照剧本里说的,沈蜜云那些相片时间跨度挺大,因此自然不可能只有一身衣裳。服装组早有准备,各式各样的旗袍依次排开,一件比一件精美漂亮。
余火每换一身出来,剧组人员中便响起一阵狼嚎。
旗袍这东西最考验气质,气质不搭穿起来四不像,气质要是搭了,那真真是风情万种妩媚多姿。
从余火穿上第一件旗袍开始,服装师的眼睛就根本没办法从“她”身上移开了:“我想把余先生偷回去当女装模特。”
“可以啊,”助理点头:“先把门外那六十四个壮汉打趴下就行。”
衣裳好看,人更好看,春风如意光线佳,哪怕只斜斜靠在栏杆上看着叶子发呆,都美得像幅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