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你每次都会很耐心的指导我,如果你不看好我,你是没那个耐心的。”
“你怎么知道我没耐心?”
“全报社的人都知道你没耐心好么?”
“顾之泽,注意你的态度!”
“师父,徒弟以后一定会注意态度的,鞍前马后,绝无二话!”
“你……”
顾之泽绽开一个笑容,真诚而热烈,他本来长得就挺帅气,有着社会新鲜人的活力和青涩,就像一团火,能照亮温暖周围的一切。而现在这张笑容灿烂中略带谄媚,却又真诚让人喜欢,让李润野的呼吸一窒,莫名的,觉得自己的也充满了活力,跃跃欲试。他真的想知道,这个臭屁的小子到底有几斤几两,能走到哪里。
“当我徒弟很累。”
“知道!”
“我不会留情面。”
“你现在也没留情面啊师父!”顾之泽笑嘻嘻地说。
“那你去人事那里报告一下,留个底儿。”
“为什么还要去人事?”
“挣钱啊徒弟,我当你师父不是白当的,我得拿钱的!”
“那,除了拿钱还干嘛?我采访你跟着么?”
“不跟,你采访写稿,我过审。”
“可现在也是我采访写稿你过审啊?”
“对!以后要单独过!”
“呃……现在好像也是……”
“所以,当不当我徒弟其实是一样,你要不要再考虑一下?”
“不要!”顾之泽果断地摇头,“我现在就去人事部!”说完,迅速地溜之大吉,眨眼间影子都看不到了。
看着顾之泽跑远,李润野慢慢地坐下,他从电脑显示屏的反光中看到一个张笑脸,是他自己的,笑得很无奈也很开心。这个小子从出现的第一天就不断地给人惊喜:勇敢、百折不挠、热情、开朗,当然,脸皮还奇厚!辛奕说对了,自己一直就喜欢这样的人!
***
李润野望向桌子上的一支钢笔,派克牌的,那是李舸送给他的28岁生日礼物,也是最后一个生日礼物。他一直很喜欢用钢笔,虽然现代社会很少有人再用,但是他喜欢钢笔笔尖划过纸张时那种润泽的感觉,喜欢笔画转折时印在纸上的顿挫笔锋,那种骨骼分明的感觉是签字笔、圆珠笔无法表现出来的,只有钢笔可以写出这样骨血丰满的字来。
李舸嘲笑他,说年纪轻轻的用钢笔,不是未老先衰就是装逼!他颇不服气地反驳,说钢笔是多么多么好用。李舸坐在他的腿上,拍拍他的脸颊,坏笑着蹭进他怀里说:“还挺老派,敢不敢玩点儿新鲜的?”
李润野记得那个夜晚,自己的灵魂一直找不到回归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