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上那个妖孽般的男人,就像是把心肝挖出来当肉包子打狗,自找死路,尸骨无存。
说来,他已多日未见到王爷了,对于此,起初一两天还稍稍放在心上,三天后便不再太在意了,一个人睡觉挺自在,床大可滚来滚去不怕压到人,又松又软的被褥躺起来很舒服,第四天晚上就能很快入睡,一觉到天亮了。
由于他一直没能再见到宋烨,不得擅自出府,只能在王府里四处闲逛,能允许他去的地方几乎全走遍了,连住着另外三个公子的南院,都大剌剌的进去晃一圈,和他们打招呼,于旁人眼中,这行径无异于挑衅。
柳寄悠才不在乎别人的目光,异于常人的脑子又开始异想天开,反正闲来无事,说不定能体验一把「一入侯门深似海」这句话,来个争宠风波什么的。
他并不怕自己会被害得惨兮兮或如何,直觉五王爷不会真拿他怎么样,而他的直觉向来准确七八分,剩下的二三分,便是总有些出乎意料的意外。
南院住的三名公子分别名为容想、容思、容语,他们并未与他起冲突,毕竟他实在太特殊,种种特例不说,他还是个超龄的男宠。王府男宠十五岁进府,十八岁出府,而他十九岁了,相貌仅眉清目秀,很多文人书生差不多都是那种样子,三个公子全比他好看许多。
不过,他倒是有一双好看的眼睛,水灵水灵的盈盈含笑,顾盼间风情流溢,让人不自觉瞅了就移不开视线,乱勾人的。他们想,难道是这双眼睛得王爷特别喜爱吗?
还有一点,王爷未改其名,令人直接称呼他柳公子,不像其它男宠进府后由王爷赐名,直到三年出府后才能以本名重新生活。
由这些林林总总的来看,与其说柳寄悠是男宠,不如说更像个贵客——
一个会被王爷召去行云雨之欢的贵客。
再说起侍寝,自柳寄悠进入王府至今,尚未蒙王爷召幸,虽然王爷吩咐总管好生关照,要什么给什么,却彷佛将他放进漂亮的笼子里后,即不再特别注意了。
后院管事曾询问王爷侍寝之事,王爷回复:「一切照旧,毋需更动。」
王府的侍寝采轮流制,如果王爷未特别召唤,则每二日送一个夫人或公子过去,至于送谁过去,则由后院管事安排。王府共收有六名妾夫人,三名宠公子,比起有些贵族豪富总数不算太多,可九个人轮完一圈少说十天半个月,身为第十名的柳寄悠初来乍到,当然被排到了最后。
宋烨并不打算专宠他,同一道菜就算再如何美味,每天吃也是怕腻的,尽管,过去两个月天天只吃柳寄悠这一道,且似乎未有厌倦迹象。
只是回到王府自然不同出门在外,他向来讲究公平,雨露均沾,没必要因为一个新人而冷落整个后院,得了个喜新厌旧的薄幸之名。
他对后院之人一视同仁,同样温柔,却也同样冷淡,未曾特别宠爱其中一个,他想,柳寄悠在某方面已超出许多原则,不需要再给予更多的破例。
事实上,柳寄悠毫不在意自己被安排在第几名侍寝,假使王爷已倦了他,从此不再宠幸也无妨,还落得清闲哩。
他在意的是,他好想好想好想出去玩啊!
未得到王爷的允准,不得任意出府,纵然他再怎般随心任性,对目前的身份还算有自知之明,不敢轻率破坏这个基本规矩,何况没有腰牌,门卫绝对不会放行,因为他试过了……哎,总不能偷偷爬墙出去吧?